[请益] 不到10万上网的实益如何?

楼主: bota (llll)   2016-03-15 00:19:10
请问一下,
板上有没有台南市的采购人员?
我最近发现, 台南市的网站有一个区块,
是未达 公告金额1/10 的报价单公开征求 (厂商就只要投一张报价单,就可以了)
请问一下,
这个实益有很高吗?
也就是说, 会不会有很多厂商真的来投?
ps: 因为我发现, 会做5~10万元生意的,几乎都是微型企业
    , 这种企业大多很懒,... 不太喜欢做一些书面文件
而大公司, 看不上这种 case (比如说买3台电脑, 叫华硕来投根本不可能)
so, 微型企业懒(不来投), 大公司不屑
这样一来,... 你即使公告, 是不是根本也不会有人来?
请问一下, 台南市实务上, 这种公告会不会有人来?
 
作者: sartre2011 (sartre)   2016-03-15 00:21:00
不到10万记得可以不用上标案系统,可以迳洽厂商
作者: realnofish (真的没有鱼)   2016-03-15 00:22:00
不到10万就自己找厂商吧都不到10万了,与其登上网抱怨厂商懒,不如迳洽有合作过的厂商帮你报价,双方都省事
作者: oblivionman (oblivionman)   2016-03-15 00:39:00
有需要三家比价吗????
作者: awanderer (water)   2016-03-15 01:03:00
三家都是机关自己的陋习,哪有什么规定
作者: blackboom   2016-03-15 03:59:00
政府采购法不是这样写的吧...
作者: bolaaa (............)   2016-03-15 08:05:00
3家陋习+1
作者: jeff101234 (理性还在吗?)   2016-03-15 09:06:00
三家其实只是保全作法....并不算明文规定ˊ_>ˋ而且可笑的是便宜行事请同一家提供三张也很常发生...当然这都肇因于审计查处小额采购写的违失还有10万以下登上网效率很差 而且真的完全没人来投你就改迳洽 这样是不是反而留个话柄给人?
作者: sweetJ (嗯...是我)   2016-03-15 09:10:00
要弄一大堆买了也不会比较便宜,只是找麻烦而已
作者: supe1   2016-03-15 09:33:00
货比三家,不吃亏...该不会是这句话害的
作者: haiang0612 (公职online)   2016-03-15 12:23:00
程序做足很重要!!效益先放一边吧..
作者: knowing (花轰)   2016-03-15 12:31:00
十万以下可以迳洽厂商 采购法没说10万以下要找三家吧 找三家是你们自己的内部程序吧如果你们自己内规订要三家 会计当然就要看到三家 不然你们自己讨论改内规
作者: ccnina (我学会飞翔)   2016-03-15 12:50:00
100万以上才有找三家吧?
作者: senepar   2016-03-15 13:25:00
楼上一百万去迳洽看看
作者: kirok (寂静)   2016-03-16 10:04:00
前机关10w以下小额采购一样上公告,但不须硬凑到3家就可以办主要目的也是让主计了解有做过比价程序了,市场行情就是如此
作者: deat (等待天明之时)   2016-03-16 15:19:00
10万以下没有一定要三家吧 多做只是杜会计之口XD我倒是觉得台南这样做也不错,算是程序很简易的上网招标如果我是您那我会选择利用这种方便的方式去招,习惯了会很快当然前提是我手边没有长期配合的优良厂商囉~供参^^
作者: kevinking (幼稚的小孩)   2016-03-19 09:42:00
三家是妳们自己的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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