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要开审查案的关系
从南部邀请几位委员北上
帮他们订了福华文教会馆
用单位的名义订比较便宜,设备也比较好
不然台北的几间1,600可以核销的旅馆外表实在是...恩.....
福华给了传真两张单子要盖章
一张是付款单 另一张是订房单
指名要单位核章
虽说只要简单的收发章就好
可是我总不能拿去秘书室随便要求盖章吧....
前签公文也签过了,住宿费也申请代垫了
只是没写明要福华文教会馆
所以各位同仁会怎么处理单位章的问题呢
再写一个签文上去吗?
不过我怕会赶不及会议时间的
请问有前辈处理过类似问题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