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益] 公文问题?

楼主: xx7534 (怪怪火星人)   2014-11-04 11:57:41
一、起因:本人任职于乡下某公所内,公所内各课室常常会用函发文给各课室。
例1:建设课发文给厂商要验收,正本除了给厂商外,还给政风、主
计。
例2:社会课社会福利案件资料,用函发给秘书室,要档管负责归档。
二、依据公文处理手册:
函:各机关处理公务有下列情形之一时使用:
(1) 上级机关对所属下级机关有所指示、交办、批复时。
(2) 下级机关对上级机关有所请求或报告时。
(3) 同级机关或不相隶属机关间行文时。
(4) 民众与机关间之申请或答复时。
公文程式条例:
函:各机关间公文往复,或人民与机关间之申请与答复时用之。
三、问题:依据手册及条例,本所发文是否有问题?
作者: jeff101234 (理性还在吗?)   2014-11-04 12:00:00
恩...所以你没有问题(?
楼主: xx7534 (怪怪火星人)   2014-11-04 12:04:00
楼上前辈抱歉,不小心就按到发文了。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4-11-04 12:42:00
那是副本....
作者: einard666 (一切都OK)   2014-11-04 14:03:00
这就是公务机关长久以来积非成是的习惯 只是收发懒得管本就不该用副本发内单位 因为有种东西叫抄本跟影本用副本也就算了 有些天才单位还会发正本给别的科室
作者: isacjvdov (感觉不会骗人)   2014-11-04 17:13:00
这种文陈核时应该会去会办相关单位吧,陈核时就写说如奉 核后,影送会办单位存参。这样应该就可以了发文给自已机关感觉还满好玩的 ...
作者: mirabilia (哭伤了灵魂)   2014-11-04 18:25:00
例1还ok吧,至少是发给厂商;例2或许应该用便签(?)
作者: hpdv5 (ohmydog)   2014-11-04 18:32:00
我这里也是,常常发函给自己单位.......
作者: sakee (杀气)   2014-11-05 07:17:00
还看过单位主管自己发文给单位里的同仁咧
作者: a5998421 (我爱拉拉熊)   2014-11-08 07:41:00
2要用便签吧!我们机关都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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