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y57689 (夏夏)》之铭言:
: 各位版友好
: 我去年普考上榜,10月底进入目前服务的单位,已取得合格实授及委任状等
: 今年高考上榜,预计也是10月底需去新单位报到
: 经电询现在单位的人事和新单位的人事
: 双方对于年资采计的部分说法不一
: 想请问板上各位高手究竟哪个才是正确的...
: A 新单位的人事说法
: 到新单位后的实务训练期间
: 年资会中断
: 包括退抚、保险、休假都无法累计
: 也就是明年无法休假,要等到105年才有完整的7天年假
: 今年的另考将会由原单位打
: 未提及年终算法
: B 现职单位的人事说法
: 到新单位后的实务训练期间
: 只有退抚年资会中断
: 休假与年终等年资都还是可以继续累计
: 今年年终可拿到完整1.5个月
: 明年即可休完整的7天假
: 事关明年到底有没有假可放(想到明年又要继续苦逼的没假就好想哭)
: 麻烦版友们帮忙解惑了
: 感激不尽QQ
现任普考考上高考,因为已经是现职人员了,故至高考机关报到,会先以你普考通过
铨叙的资格去权理你高考实务训练阶段,也就是说并不会中断年资,因此今年过后,
104年休假就以103年满12个月,给与年假7天。
年终的部分比照办理,以去年10月报到论,给与年终1.5个月除以12乘以3月为年终,
今年年终因现职待满12个月,仍以1,5个月计。
至于考绩仍以当年度全考论,前面1至9月属原机关普考的考绩,后面10至12月属于新
机关以委任身分权理荐任的考绩,不论甲乙,给与跳本俸一级。但过了四个月后,实
务训练期满,则迳升荐六本一,也就是说,今年虽然是全考,但是以普考委任身分的
考绩,与你高考荐任没有关联。
假设你10/27报到,开始接受机关4个月实务训练,1031027~1040227对你而言,104年
1040228到年底才属于荐任考绩,104年1月仍属委任考绩,故103与104年两年考绩皆
非属荐任升等用之考绩。
综上,看起来现职机关的人事头脑比较清醒!!多去请教人事吧~~对于自己的权益有所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