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dog206 (dog)
2014-08-10 18:12:14在某县市政府文化单位待了一年多
由于县市首长宗教信仰的关系
长官交办了好几次某宗教团体类似传教的活动
补助超过百万
且动员单位内很多人力
执行起来觉得很无奈
文化单位应该秉持中立之立场
宗教活动不应交办给文化单位
(即使业务上有擦到一点点边)
除了浪费大量金钱与资源
更压缩其他更需经费支援艺文团体之生存空间
很不舒服的感觉……
作者:
kuan1 (偶然)
2014-08-10 18:14:00诗人吗
楼主: dog206 (dog) 2014-08-10 18:14:00
不是说
作者:
opm (活着堆好积木)
2014-08-10 18:42:00完全的中立,印象里很难存在,靠选票上来的首长,视根基不同,偏好也不太一样,如果一切为选票,文化单位不办宗教活动,是新工处还是建管单位,会计单位适合承办吗?宗教不也是文化的一部分,您独偏好艺文?经费其实受补助单位没有嫌多的,您觉得该给哪些单位?同为艺文团体,您觉得能在国家剧
楼主: dog206 (dog) 2014-08-10 18:47:00
因为那完全是公益活动,且不是立案登记表演团体,应社会局?
作者:
opm (活着堆好积木)
2014-08-10 18:48:00场演出,还是能租下巨蛋的值得补助,或在土地公庙前演出的单人布袋戏更值得补助?
楼主: dog206 (dog) 2014-08-10 18:54:00
是因偏好"特定"宗教人民团体的活动,才觉得不妥
作者:
opm (活着堆好积木)
2014-08-10 19:14:00那些团体算不算老大票仓?有没有能力举办公益行"文化"演出活动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4-08-10 19:16:00基本上呢,您的想法跟某个炸掉一条马路的某市府没两样某个市府团队各单位,也都认为"石化管线跟他们没关联"环保也不管,工务也不管,交通局也不管,环环都不管的情况酿造今日的严重后果.当然,上面只是举一个负面的例子回到正题,原PO要怎样划分"宗教与文化毫无关联??"文化有所谓中立???而且,艺文团体也不一定只能跟文化局讨补助,ok ?单从您认为"文化等于艺文",某种程度上就是"不中立"了
宗教行政好像归民政局?文化单位办的宗教活动应该是保护无形文化资产而不是传教活动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4-08-10 19:53:00宗教??民政局会不会也说.."企划书写文化,不甘宗教的事情
作者:
wands (麦香红茶NN N )
2014-08-10 20:20:00地方政府的业务就是这样 宗教文化 宗教观光 不须庸人自扰宗教表面上归民政局 但牵涉到文化 观光 ,文化局 观光局 还是一样照办
上面要谁办谁就要办……除非小主管推得掉…但这种如果能展现绩效…也没人愿意推就是……
作者: ohjia (欢迎光临我的餐厅:D) 2014-08-13 11:53:00
感觉很像东部某县
楼主: dog206 (dog) 2014-08-13 22:50:00
(咳......
作者: lorrainfu (依依) 2014-08-22 21:34:00
纯嘘某m,不要用片面观点消费高雄灾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