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恕删....
事实上住宿不检据的漏洞在于,支出凭证审核要点规定,
可以提前半天路程假,但是只能搭自强号以下的交通工具,
所以从台北到高雄自强号可以报891,加上未检据住宿700,再加上半天膳费125= $1,716
所以有一些小聪明的人,就用这种请款方式,但事实上他可能是搭国道客运,住朋友家
(甚至他的儿女、父母本身在出差地就有住所),还有更恶劣的, 他明明是搭高铁。
我在主计室工作, 基本上我们也不会去对申请人做身家调查,常常会有人来电询问
出差或受训的报支规定,我们通常只会回答出差可以报住宿、交通、杂费;受训只能
报交通等等,我们不会告诉他最高可以报多少金额,原因在于他出差不一定是搭高铁
,我们希望他们"覈实报支",这才是最重要的。有搭就有搭、有住就有住,杂费是用来
送送伴手礼或补贴住宿地到出差地的交通费(出差住宿不能离出差目的地太远,故不能报
交通费)
公职生涯可能一待就是30、40年,平时大家都是好同事,可是面临上级要打考绩、升迁
时,同事也有可能变仇人,这些赚小钱的事情,被人挖出来,就是不实报支, 生涯也黑了
国家给的稳定月薪已经不错了,我相信也没有人爱出差,不是我们该拿的钱,就别拿.
p.s我会有感而发说这么多, 是因为新规定生效前跟其他课室的同事聊天时提到,
你们知道吗? 当下他们在意的,竟然就是住宿不检据没有半价了, 那以后要怎么请?
我送他们一句, 坐什么车就报什么车,有住就附单据,有金额限制
P.S2 之前还发生过申请人报搭自强号转高铁,后来某次主计主管也同样要去那个地方,
结果发现, 要搭到那一班的高铁, 只能坐区间车,不然根本就是要前一晚就住高铁站
隔天回到办公室,要我们把当年度的出差申请单找出来,一个一个把钱追回来。
: 原本靠不检据,以各种型态让自己可以住,就帮自己多加七百块薪水的,
: 假如继续这样,就没办法了,那国库就省下了七百元,若生假发票假收据
: 又得等著被传唤.
: 至于住 1600 ,也只是配合市场行情.
: 更不用讲,多的两百块,以经从出差费 cost down 省下一大笔了......
: 而且您去住,很多公务员都去住,可以挹注当地旅宿业生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