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益] 离职交接问题

楼主: pinkflower94 (幸运小姐)   2014-06-04 22:14:18
各位前辈好
先前已有在此版询问关于离职的问题 谢谢大家的回答
目前机关首长已批准我的离职签 令也下来了 压在6/9
现在遇到的问题是 先前提离职时就有跟主管说明我想在6/3离开
主管说这样人事会来不及补人 要我多留一个礼拜 到时人有没有补上都让我走
今天我问了主管 他说人事还在进行内部甄选 要我将所有业务都处理完再走
因我主要的业务是较单纯的小额采购 加上本单位的购案算多 每天要处理的案子有几十件
我便提出 先将手上具急迫性的购案处理掉 有发票的旧案尽量核销
剩余一般采购流程的案子就移交给下一位承办人
但我们主任一直强调 我应该在离开前将所有东西清干净 否则他不会盖章..
我查了法规 规定是说经管的财物和业务应造册移交 但并未说明造册内容应如何详尽
记得我刚进单位时 前手移交给我的只是一张列满了我该做的事的清单..
其余的东西也是留着我自己慢慢收拾残局..
因法规有提到 若逾期未完成移交 可送惩戒
想请问怎么样才算未完成移交呢?
目前我是打算将较复杂的业务做完 剩余较单纯的就交给下一位承办人
但今天主管透露可能接手的承办人是之前本要交接单位另一个职位 (算是升官)
却因要求该职位的业务在他接手前必须干干净净
完全不管业务是一件接一件 且每件处理都需一段时间的 而让主管拒绝由他接手
这让我非常担心 到时候的交接极有可能不顺利..
想请版上前辈给我一些建议
例如交接清册应叙明那些内容、交接时又应做到哪些事
若该承办人不愿接受我的交接内容我该如何处理才合理又合法?
当天交接若未完成 离职程序也没跑完 6/9我还要去上班吗?
问题很多 先谢谢大家了 m(_ _)m
作者: Microbee (小李)   2014-06-04 22:42:00
都让你走了长官还毛多,不干不脆实在很烦人...不过令都压了生效日期,还是得照时间走噜~
作者: otis000 (otis)   2014-06-04 22:44:00
清册怎么列不是重点 重点是双方肯认白纸黑字盖章更正式一点的还会找见证人实际上根本没在交接或者只是口头交接的机关很多大家只认离职报到程序 交接不清通常是东窗事发时才会被追
作者: ritud (小风)   2014-06-04 23:48:00
如果你离职并不是要再任其他公职,应该没什么好怕的吧,就算你今天说老子明天就不干了,也没人拦得住你啊。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4-06-05 00:01:00
不要进任何新案,开始把旧案消化....
作者: MrSteve   2014-06-05 00:04:00
妳的前手只是列一张妳该做的事..妳却要做到这样...真的是人善被人欺...难怪世道变的如此险恶..其实也没人想跟你交接..他们也很怕学会了要接妳的工作..
作者: POSDCORB (无)   2014-06-05 01:04:00
惩戒最严重的不就是撤职吗?你都要离职了…民事赔偿看要不要问主管机关人事行政总处,第一次听到还有那不叫你剩下的东西,那是机关的业务!你主管不怕丢脸的话就去送惩戒,只会让人觉得他能力不足不过一个下属离职就哭哭没交接,找不到人就主管自己扛啊
作者: yhyanzi   2014-06-05 01:22:00
你后面来的人光忙案子就忙不完了,哪有可能去告你 囧真的是吃人够够
作者: heykissass (我不是肯德基)   2014-06-05 05:49:00
疴 你应该是被唬了 区区小额采购根本不用交接....当初我的巨额劳务采购三天就交接完....安啦....不过我之前零星案子也是六日来尽量善后 虽说我平常周末都会来加班...反正你尽量做长官都看在眼里 除非你关西跟他们打不好 现在看起来....我觉得他们在刁难你
作者: wujason (お前はもう死んでいる)   2014-06-05 08:44:00
你大概后悔当公务员了吧?
作者: chauling (chauling)   2014-06-05 09:11:00
当初好几千万的采购 前承办人也只交接几小时 不用想太多而且妳是离职又不是商调 凭什么挡 离职时间都给妳了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4-06-05 23:55:00
拒绝呀,你直接签出来,要接手的肯认,不然不接新案....
作者: kit279 (潜水卡实在)   2014-06-06 23:58:00
朝圣
作者: fusong (广东粥渔民)   2014-06-07 00:10:00
真该以你为榜样
作者: shernway (十八尖山田哲人)   2014-06-07 09:32:00
好棒棒
作者: NewTV (新电视)   2014-06-07 14:24:00
心态可耻
作者: zephery (菇菇猪)   2014-06-07 16:15:00
朝圣嘘,抱怨别人前先检视自己吧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骑士)   2014-06-09 11:13:00
移交应该主要是财产吧?交接应该是长官的责任好不好,要不那种调过来的,对方的到职日刚好是自己的离职日这种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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