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益] 离职商调

楼主: apm50 (apm50)   2014-05-31 11:51:21
小弟目前任职A法院委三职员,录取B法院同一职务之公开甄选后
A院院长拒绝商调,故想用离职方式取得B法院的任用,而B法院也
同意以非现职任用,但不建议,怕铨叙部不同意的话我就没工作了
但是昨天问铨叙部特审司的人员,他们是说只要非分发办法第9条
但书情形,或是该职缺系长年遇缺不补的职缺,都会同意机关任用
非现职人员,我想请问板上有跟我一样情形而成功任用的吗?
因为本院还没听过有人这样做的,风险太大??
公务人员考试及格人员分发办法§9
用人机关职缺无公务人员各项考试录取及申请补训人员可资分配时,得报
经分发机关同意后,自行遴用具任用资格之合格人员。但当年度经用人机
关提报用人需求并列入考试类科者,于考选部举行考试之日起至正额录取
人员分配结果公告日止,不得自行遴用具任用资格之合格人员。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4-05-31 12:05:00
只能说...要嘛就赌下去,基本上B机关若真的肯帮你也会帮你想办法弄个锅惯应位置给你...看你要不要赌啦个人认为你若A院过的想跳楼.......
楼主: apm50 (apm50)   2014-05-31 12:11:00
只是因为B法院很难开缺,又是家乡的法院,机会非常难得,不然A院其实也蛮不错的
作者: wca697 (thefreedomtolove )   2014-05-31 12:50:00
很好奇,为什么不放你走,既然你是应甄到家乡法院的缺额,
楼主: apm50 (apm50)   2014-05-31 13:19:00
对啊,我也很纳闷,最后一句老话......人员不足
作者: ihakkanet (健人就是脚勤)   2014-05-31 13:25:00
人员不足是借口 长官有升迁的时候 人员就会变得很足了
楼主: apm50 (apm50)   2014-05-31 13:33:00
上个院长完全不挡商调,真虽小遇到这个
作者: opm (活着堆好积木)   2014-05-31 15:30:00
辞职就不是商调了,也许是再任?
作者: kit279 (潜水卡实在)   2014-05-31 16:04:00
不放人回家真的很讨厌
作者: wands (麦香红茶NN￾ ￾N )   2014-05-31 17:34:00
风险很大想办法求a放人 机率比较高。
楼主: apm50 (apm50)   2014-05-31 18:45:00
请问wands大风险很大的原因是?因为按照法条及铨叙部的函文所示,好像找不到泉旭不拒绝的理由铨叙部目前已用尽一切办法,院长还是不放
作者: bookshop (哈)   2014-06-01 00:19:00
遇到不讲道理的长官,你就该找个合法的途径回复正义.
作者: Judicialyuan (鹤惊昆仑)   2014-06-01 00:20:00
哈!你怎么会有杨隆顺完全不挡商调这种错误的认知?他任内挡的人才多咧!法院视书记官为禁脔,不放是常态,而且各法院彼此之间也有默契,不会去挖别的法院墙角,所以听到台中地院同意你辞职再任,说实话我还蛮讶异的,只能说人帅真的有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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