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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型正义的专题】台湾实行转型正义之争议与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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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月 12,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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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政府迁台后,台湾经历二二八事件、白色恐怖,这对许多受害者与其家属来说,无疑
是心中的痛。解严后,台湾朝向民主化发展,有关“转型正义”的浪潮也逐渐受到重视。
二〇一七年,立法院通过《促进转型正义条例》(以下简称《促转条例》),我国政府开
始积极推动转型正义的工程,此为一大里程碑。然而,至今仍可见到许多学者批评转型正
义在台湾的矛盾与争议,而本篇评论之目的,便在于进一步分析、探讨这些争议,并在结
尾提及台湾应如何透过转型正义进一步落实民主巩固。下文将依序阐述转型正义的定义、
立法背景,并指出推动转型正义之矛盾与争议,借此在文末反思之。
转型正义(Transitional Justice),又译“过渡型正义”,意旨一个威权国家转型
成民主国家时,所面临的各种善后工作,包括恢复受害者的正义、追究加害者、还原历史
真相。不过,基于历史背景的差异,各国在处理转型正义时所采取的作法不尽相同。举例
来说,针对纳粹种族屠杀,德国主张起诉加害者;针对种族隔离政策,南非创立“真相和
解委员会”,采取特赦加害者的中庸之道。至于我国,推动转型正义的工作则是以“还原
历史真相、威权象征处理、平复司法不公、重建社会信任”四大点为主,尚未有起诉加害
者的措施,而这与台湾的民主化历程相关。
有关台湾转型正义的相关立法,则可以追溯到二〇〇三年。当时《促转条例》的前身
《政党不当取得财产处理条例草案》被列为国会优先审议法案之一,不过并没有成功被三
读通过。后来,《政治档案法草案》也在二〇一二年被提出,但仍旧没有通过。直到二〇
一六年,民进党首度全面执政后,《促转条例》的草案才开始研拟,并在隔年底通过。目
前,转型正义的相关工作由促进转型正义委员会(以下简称促转会)着手,其定位为行政
院辖下二级独立机关,有两年的任务期限,但目前已二度延期。
转型正义的目的在于落实社会和解、民主巩固,但若反思台湾民主化的历程,便可发
现台湾在推动转型正义的尴尬与矛盾之处。一九八七年,当时的总统蒋经国宣布解严,为
台湾带来民主的新气象。然而,事实上二二八事件中的“清乡”行动、白色恐怖时期的政
治迫害都是国民党的所作所为。国民党为台湾带来威权时期的阴霾,却也帮助台湾朝向民
主化之路迈进,到现在,国民党仍是国内两大党之一,这是其他推动转型正义国家鲜少出
现的情形,为台湾的转型正义之路带来不少障碍。
接下来,本文将阐述近几年来国民党对转型正义提出的质疑,而笔者也将试图回答这
些问题,希冀能激荡出不一样火花。
一、考量社会秩序混乱,当时国民党的行为是否合理?
在台湾处理转型正义的过程中,时常可以看到许多反对人士主张“因当时的时局混乱
,国民政府必须透过这样的方式才能成达最大效率化的统治”。对此,笔者认为可以透过
手段与目的连结探讨之。不过,若要思考此问题,可以先从二二八事件与白色恐怖的比较
开始谈起。如同以下表格所示,二二八事件与白色恐怖最大的不同,就在于前者是无差别
的大屠杀,也就是“清乡”,而后者却是国民党为了铲除拥有不同思想的人民所做的政治
迫害,是有目的性的行为。
表一、二二八事件与白色恐怖之比较
二二八事件
白色恐怖
时间点 1947年2月27日至5月16日 1949年5月20日至1991年6月3日
定义 因2月27日的私菸查缉事件
而引发的大规模反政府运动
国民政府自戒严以来
利用公权力政治迫害人民的行为
特征 无差别大屠杀(清乡) 有目的性的政治迫害
以二二八事件来说,当时因员警在二月二十七日查缉私菸时误射市民,导致人民在隔
日上街头示威抗议,却引来行政长官公署用机关枪扫射群众。此外,后续台湾人有推派代
表组成“二二八事件处理委员会”,企图以和平方式提出政治改革的诉求;不料,当时行
政长官公署的署长陈仪却将其定调为暴动,请求南京政府派兵来台镇压,以致后续的清乡
行动。上述的行为是否有正当性、必要性?基于当时行政长官公署应可以用伤害更小的方
式达成相同的目的,笔者认为没有。
以白色恐怖时期来说,虽说当时国民党为了找出匪谍而思想控制人民,逮捕了不少政
治犯;然而,“宁可错杀百人,不可放过一人”的社会气氛不禁让人怀疑,为了达到目的
,国民党当时的手段是否过激?此外,郑南榕出版社所发行的《流麻沟十五号:绿岛女生
分队及其他》也提到,许多人原本的刑期不长,却因为蒋中正下令而将其延长到二十年、
无期徒刑,甚至是死刑,这是否有些不合理?综上所述,不论是二二八事件抑或是白色恐
怖时期,国民政府的目的虽重要,但其手段确实过激。因此,正当性,笔者认为当时国民
党的行为是不合理的。
二、民进党现在积极推动转型正义,某种程度上,是不是一种政治清算?
自二〇一六年蔡英文总统上任伊始,民进党便积极推动国内转型正义的进程,甚至通
过《政党及其附随组织不当取得财产处理条例》(以下简称《党产条例》)。然而,不少
声浪指出党产条例具有针对性、其定义“政党及其附随组织”的方式违反平等、明确性原
则,且违背了法律的“不溯及既往原则”,这样不仅有违宪之疑虑,针对性的方式也恐让
转型正义沦为政治报复。对此,事实上去年大法官已透过释宪宣布《党产条例》无违宪,
且若引用施正锋(2014)的观点,不溯及既往只是法律的基本“原则”,而不是“通则”
,且此原则之目的在于保障人民的权利,而非包庇政府的“权力”[1]。
不过,有关“政治清算”的嫌疑,笔者认为仍有待观察之。虽上文已提及《党产条例
》无违宪之疑虑,不过当时大法官解释时,证实其对象主要是针对国民党,无违宪的原因
是基于国民党因主导国家权力的优势地位破坏了政党间公平竞争的环境。换言之,大法官
并没有否认《党产条例》的针对性。此外,若仔细观察民进党近年来推动转型正义的方向
,也很难不察觉其政治野心的渗透。Benedict Anderson(1999)在《想像的共同体:民
族主义的起源与散布》一书提及政府对于历史的叙述方式将建构出一个民族的想像[2]。
在台湾,以汤德章律师为例,虽然他长期被民进党塑造形象为“在二二八事件中抵抗国民
政府的民族英雄”,然而,台湾史研究学者张若彤却曾说明,民进党所塑造之汤德章形象
有很大一部份是经捏造、错误解读历史的结果。由此可知,民进党正试图透过转型正义加
深这种台湾民族的概念,但若透过错误解读历史的方式捏造出不存在的民族想像,恐怕不
太理想。因此,大众必须谨慎且理性地观察之,才不会让转型正义流于政治报复,否则恐
怕难以达成其“社会和解”与“民主巩固”之最终目的。
由上文可知,鉴于现今国民党仍是国会两大党之一,且台湾在民主转型的过程与国民
党息息相关,这导致台湾转型正义的过程有别于多数国家,俨然形成转型正义在台湾的尴
尬与矛盾。此外,台湾社会对转型正义缺乏关注,吴乃德(2006)就曾指出,或许是因为
威权时期经济起飞的背景,甚至到现在,许多老一辈仍会怀念戒严时期的台湾[3]。尽管
如此,随着《促转条例》通过、促转会开始运作,转型正义数据库公布,有别与以往,台
湾现在已透过转型正义数据库公布加害者的资料与图像,这无非是我国转型正义的一大进
步。对台湾来说,虽然起诉加害者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甚至有可能无法实行,但转型正
义数据库为加害者的相关讨论开了一扇新大门。在未来,希冀可以在国内转型正义的过程
中,看到更多加害者的咎责,借此完整地落实民主转型,达成民主巩固的终极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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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的问题
是
整个党国戒严动员戡乱体制
制造出的不义
总共包含哪些层面
有多少人执行他
甚至到了今天还在试图复辟延续
第一步先清理这些人
沿用两岸条例
帮他到对岸设个户籍办本护照
他就失去台湾户籍
一个不留送过去记得财产充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