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理想的年金

楼主: ifulita (和泉政宗)   2021-02-20 20:45:05
※ 引述《daze (一期一会)》之铭言:
: ※ [本文转录自 CFP 看板 #1WBxcwmZ ]
: 作者: daze (一期一会) 看板: CFP
: 标题: [讨论] 理想的年金
: 时间: Fri Feb 19 21:14:28 2021
: 关于退休金,有很多关于 Safe Withdrawal Rate的讨论
: 4% rule是否撑得过30、40、50年等等
: 这个问题有一个理论上的理想解答,年金。
: 但什么样的年金是理想的年金?
: 单就longevity risk而言
: 应该是根据通膨调整的、无保证期的延期终身年金
: 年金所主要处理的风险,是longevity risk。
: 而年金能够比其他解决方案更有优势的,是能够pooling longevity risk。
: 如果个人以股债配置来应对longevity risk
: 每个人都要预想活到90岁甚至100岁时该怎么办
: 然而,按第十回生命表,100个65岁的人,可能只有不到3成能活到90岁。
: 如果把所有人的钱pooling起来付给活得比较久的人
: 就可以用较少的钱解决longevity risk的问题
: 以65岁有28.6%能活到90岁计
: 一份65岁缴费,90岁才开始给付的年金即使不做任何投资
: 也隐含 5.13% 的年化报酬率 ( (1/0.286)^(1/25)=1.0513 )
: 适当投资的话,回报率会更高
: 但如果年金有保证期,死后还要继续领钱,pooling的效果就会降低
: 反过来说
: 把一群不太会死的人pooling起来是没什么意义的
: 把一群40岁的人pooling起来,活到60岁的机率是92%
: 20年间,隐含的年化报酬率仅 0.4%
: ===============
: 当然啦
: 一份65岁缴费,90岁才开始给付的年金保险
: 在销售上应该会很不容易
: 不过我觉得政府要年金改革的话
: 这个方向才是年金的本质
: 65岁退休的人先以积蓄为生
: 经过十年或二十年,积蓄减少之后
: 开始可以领年金,保障活太久的风险
: 但再怎么看
: 这个想法在选票上应该也不太受欢迎就是了
要谈什么是理想的年金之前,
我想需要先厘清什么是“年金”,
社会安全体系可以分为三个次体系,
分别是“缴保费的给付”、“资产调查的给付”及“普及的非缴保费与非资产调查的事故
或分类给付”,
其中“缴保费的给付”就是一般俗称的“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可以分为“年金给付”及“一次给付”,
所谓的“年金给付”是指一种定期性、持续性的给付,
无论是按年、按季、按月还是按周给付都可以称为年金,
至于“一次给付”是指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将保险给付一次发给被保险人或其指定受益
人的给付制度,
另外二个次体系不在讨论范围内我想就不需要进行解释了。
现行各国的社会保险体系依保障的风险来看可分为“健康(疾病)”、“职业灾害”、“老
年”、“失业”及“长期照顾”等五种保险,
依楼主的文章内容来看讨论的内容可以限缩“老年年金保险”这块,
也就是说老年年金保险的给付项目是属于楼主所要讨论的“老年给付”这块,
老年年金保险常被分为“国民年金保险”及“薪资所得相关的年金保险”这二类,
所谓的“薪资所得相关的年金保险”指的就是职业身分别的那种年金保险,
也就是军保、公保、教保、劳保及农保这些。
各国的公共年金制度结构有单层或多层制的设计,
比方说德国及美国的公共年金体系就是只有一层,
瑞典及英国的公共年金体系则是采双层制,
丹麦的公共年金体系更是采三层制。
2005年世界银行也在《21世纪的老年所得支持:年金体系与改革的国际观点》(Old Age
Income Support in the 21st Century: An International Perspective on Pension
Systems and Reform)当中有提出多柱模型,
多柱模型的第零柱是“社会救助”也就是前面所提到社会安全体系三个次体系中的“资产
调查的给付”,
第一柱是“强制年金保险”也就是前面所提到的“老年年金保险”,
第二柱是“强制个人储蓄帐”也就是“强制性确定提拨制年金”,
第三柱是“志愿式私人财务管理也就是“私人保险”、“储蓄”或“志愿提拨的个人储蓄
帐”,
第四柱是“非财务型的支持”也就是“家庭支持”、“老年住宅方案”及前面所提到的社
会保险体系中的“健康”和“长期照顾”这二种保险。
其中第二柱所提到的“确定提拨制”指的是雇主及受雇者按月提拨薪资的一定比率存入员
工个人帐户中,
等到员工退休时再提领个人帐户中累积的基金,
因此所谓的“强制性确定提拨制年金”指的是强制雇主及受雇者采用确定提拨制年金,
这种个人帐户制度通常可以携带,
也就是说提拨的基金可以随个人职业生涯易动而移动,
它的给付额度取决资投资报酬率高低,
而它的基金准备率=资产/年金给付,
所以它的比值有可能小于一。
我个人会觉得采多层制的公共年金制度才是一个“理想的年金”,
这是因为光只有采所得相关年金制度这样是不够的,
台湾目前也不是采单层制而是双层制,
也就是采“基本年金”+“附加年金”的制度,
但台湾的国民年金做的并不是很好因此为人所垢病,
不过我个人会觉得这是可以改进的地方,
老实说如果可以的话我个人会觉得台湾甚至应该采三层制,
也就是除了目前的两层之外再加上“特别年金储蓄”,
所谓的“特别年金储蓄”是提拨薪资的1%,
也就是类似瑞典的个人投资基金。
1980年代以来在平均余命持续延长及出生率下降的趋势下,
人口结构出现重大变化,
这使得越来越少的工作人口必须支应日渐增多的老年人口的年金支出,
2008年的全球金融风暴及后续引发的欧洲国家债信危机也对经济及就业情势的冲击,
各国年金的基金投资都有失利,
尤其采确定提拨或储备制年金制度的国家因为累积庞大基金并投入资本市场而受创尤钜,
这已经严重影响已退休者或届龄退休者的经济安全,
因此世界各国都有针对公共年金制度进行改革,
就这部份来看一个“理想的年金”应该要有健全的财务机制,
也应该要提高公私年金的涵盖率,
更应该要提供适足的保障,
但在这当中也是要注意老年贫穷及分配不均的问题就是了,
当然政府也应该要增加延后退休的工作诱因,
这样民众才会比较愿意延后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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