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党产会三周年特展日前已经在光点台北展出结束,版友 billy331(雨苍)整理
分享十个产权转移过程非常奇特,当初在特展时被命名为“十大僭设”的党产案例
,分享在八卦版给大家了解,感谢雨苍大的分享。
另外文中也提到,这十大显著个案目前都已经放在党产会2019年建立的“政党
不动产查询系统”里,这个系统里面收录了包含中国国民党及民进党在内各个政党的
不动产,这也代表中国国民党的党产除了这十大僭设之外,还有其他没那么特殊的
党产等待大家去检视,有兴趣的朋友也不妨多加利用。
※ [本文转录自 Gossiping 看板 #1TPL3Iwe ]
作者: billy3321 (雨苍) 看板: Gossiping
标题: [爆卦] 党产会“十大僭设”展览资料
时间: Tue Aug 27 23:48:14 2019
大家好,我是前党产会兼任委员雨苍。
党产会三周年特展日前在光点台北已经展出完毕了,但是好像有些朋友来不及过
去看,因此这边我把当时展出的“十大僭设”贴在这边,就像线上展出一样,欢
迎有兴趣的朋友一起关心。
特别说明的是,这边的十大显著个案都已经放在党产会2019建立的“政党不动产
查询系统”,这是党产研究的创举,也是众人努力的结晶。网站里面收录了各个
政党的不动产,包含国民党、民进党的不动产,有合法的,也有非法的。这边列
出来的,是转移过程非常奇特的几个个案,欢迎大家参考。
文中附上了一些图,欢迎参考图文好读版: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66920914.A.EA8.html
显著个案专区:
https://cipas-pad.nat.gov.tw/picks
十大僭设
一、国民党旧中央党部
地点:台北市中正区
https://billy3321.github.io/images/cipas/10picks/1.png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3Wd4d53Dscc
https://cipas-pad.nat.gov.tw/picks/16
概况:占用日产赤十字社,拆除使用,之后又转手给党营事业变卖。
简介:
国民党旧中央党部大楼位于台北市中正区中山南路11号,邻近捷运台大医院站及
中正纪念堂。
日治时期这里是日本赤十字社,二战结束国民政府来台,日产成为国有财产,由
财政部国产局接收管理。虽然是国产,但是根据1947年中央日报的记载,国民党
中央委员会早就将这笔国有房地当作办公厅使用。
直到1967年,国民党有改建的需求,才向财政部国产局申请订定借用契约等文件。
签约时,财政部国产局特别强调,将来不需使用时,原使用房地应无偿还给国家。
虽然国民党并不符合当时借用国产的条件,但还是顺利签到借用契约。
借用契约于1969年3月30日止,期满后国民党没有继续与财政部国产局续约,但还
是继续使用,所以之后的使用是“占用”国有财产。
1980年代,国民党有承租的意愿,于是以国民党以自己的党员作保证人,向财政
部国产局签订占用保证书,确定旧中央党部占用房地的情形,再签订租赁契约,
期限到1986年12月31日,期满后续租至1991年12月1日,可是国民党其实也不符合
租用国产的条件。
1990年,国民党申请购买此处国有房地,房地总价款为3亿7,712万1,619元。2006
年国民党将房地卖给财团法人张荣发基金会,房地总价款为23亿元。
长久以来,国民党买此处国产社会大众有诸多质疑。因此,党产会成立后即展开
调查,2018年公开调查报告、召开听证会,并于7月24日作成行政处分向国民党追
征11亿元(1,139,730,006)。
二、大孝大楼
地点:台北市中正区
https://billy3321.github.io/images/cipas/10picks/2.png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RazUD-lATXo
https://cipas-pad.nat.gov.tw/picks/7
概况:找人头买国宅出租,之后变卖赚钱(现址为新建案)
简介:
大孝大楼位于台北市中正区爱国东路100、102号,紧邻中正纪念堂正后方。原本
的15楼层建物已拆除,现已改建其他大楼。
事实上,大孝大楼原属邻近新隆国宅社区的一部分,也就是原本应该是卖给民众
的国宅。
大楼兴建过程中,台北市政府曾经询问其他机关有没有意愿承购办公空间,警察
局、伤残服务中心等曾表达购买意愿,但没有下文。
1983年国民党中央青工会发公文给台北市国宅处张天泰处长,表示其所属黄河杂
志社有意愿买二层,之后更表示中央党部有意全部价购!根据当时规定,兴建完
工后的大孝大楼原则上应标售,不能限定购买对象与金额,只由一单位按标售底
价统一价购使用不符合国宅条例规定。最后市政府内部签办意见记载:“为该大
楼特定环境之需要,公告标售时应限制投标资格(限依法在中华民国领土内有不
动产权利主体资格之非营利社团或政府机关),以免将来管理发生困扰”。针对
此办理意见,秘书长马镇方批示如拟速办,市长杨金欉同意。
根据党产会调查,政府兴建国宅中,至今只有大孝大楼是整栋而且限定资格出售,
可以说是专门设计只给特定人承买的国宅大楼。
大孝大楼1985年10月22日才取得使用执照,但台北市国宅处早在1月9日就公告招
标,所以,大孝大楼在还没取得使用执照时就办理出售!当时国宅处李德进处长
表示:“本案大楼消防用材未经中央认定…若予标售,则得标者必须装潢隔间,
更影响其请照;为期早日出售,请先来案签报市长,以做日后领照之依据” 。
1985年1月25日大孝大楼案开标,中华民国民众服务总社以近乎底价的金额
4亿3400万元得标。取得房地所有权后,还出租给教育部等机关收取租金。1987年,
中华民国民众服务总社表示:中国国民党中央委员会是以该社名义标购大孝大楼,
中央委员会已办法人登记,故拟将土地移转登记为该会名下。
国民党取得所有权之后,2002年卖给党营事业光华投资公司(价金13亿元)。后
来,党营事业再卖给其他人,现由元大集团兴建大楼。
2019年5月14日党产会认定国民党借用中华民国民众服务总社标购的大孝大楼及坐
落基地是不当取得财产,并向该党追征7.8亿元(782,758,715)。
三、妇联会美龄楼
地点:台北市中正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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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国防部蒋经国让国防部补助他妈妈带的团体妇工会,买国防部土地,补助
多出来的钱不用还。
简介:
妇联会美龄楼位于台北市中正区林森南路19号,近捷运善导寺站3号出口及成功高
中。
这边原本是国民党妇工会的“妇女之家”,1956年为筹建妇女之家,经指导长蒋
夫人核准,向国防部装甲司令部价购青岛东路9号房屋,并得一并使用坐落基地。
1968年,服务工作范围日益扩展,原有房屋已不敷使用,指导长蒋夫人指示“应
设法扩充”,所以国民党妇工会要求国防部再将隔壁青岛东路7号房地无偿借予使
用。
1966年国防部曾经过问国民党妇工会要不要买地,当时没有完成交易,但他们仍
然继续使用。1968年国防部再次询问,国民党妇工会认为:“价值过钜,无力筹
款承购,但要求如仍准照(民国)55年间通知价格7折让售,可筹款承购。”
1968年财政部曾邀集相关单位讨论房地出售,但国民党妇工会再次表示太贵无法
购买,同时却要求国防部继续无偿借用房地。国防部表示:“闻中央党部前曾商
请本部在营产处理价款内,拨出五百余万元,补助妇工会购买是项房产……另主
计局会稿已拨款550万元,经协调该局除支付本案505万余元外,余款由该局去款
索回。”公文往上呈阅后,当时的国防部部长蒋经国批示:“从速照办,余款不
必索回。”
简单来讲,原本妇工会认为房地售价太贵不想买,只想要继续借用,但国民党中
央党部商请国防部补助价购,甚至国防部蒋经国部长还主动说,多给的补助不用
缴回给国家。经核定,本案房地让售价格为505万5026元,并应缴交使用损失费新
台币38万8823元,合计544万3849元。
然而根据当时规定,此处国有房地要卖原则应公开标售,也就是不能只让特定人
买,可是案件报到行政院会议后,就决议专案让售房地给妇工会了。
1982年6月,国民党妇工会想要再买入邻接一小笔国有地,所以召集行政院相关单
位在妇女之家开会讨论如何顺利买地,会议主持人为国民党妇工会主委钱剑秋。
至12月,国防部表示本地军方无须公用,所以将土地移交给国产局办理专案让售。
1999年,国民党将土地卖给财团法人中华民国妇联社会福利基金会(为妇联会相
关团体),买卖价金共计6亿元。该基金会买得土地后,2005年地上9层楼建物兴
建完竣,即妇联会美龄楼。
四、国民党新北党部
地点:新北市板桥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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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征收土地给党用,之后变卖获利
简介:
国民党新北市党部位于新北市板桥区中山路一段50巷17号,邻近介寿公园,且走
路6分钟即可抵达捷运府中站。
这边原本是大片放领耕地,1956年7月台北县政府公告土地征收,征收原因为兴建
会议厅等工程。1966年10月土地征收办理完成,台北县政府取得土地所有权。台
北县政府说,台北县民众服务社原本打算买这块土地,但“因买卖不合法,改由
台北县府依法征收后供该社使用”。也就是说,台北县政府是为了国民党的用地
需求而征收私有农地。
台北县政府地征收土地后,于1967年兴建房屋作介寿堂使用,房屋所有权也是台
北县有,而国民党台北县党部及台北县民众服务社在里面办公。
1980年,国民党台北县委员会申请让售土地,在台北县政府报请台北县议会同意
后及台湾省政府核准后,国民党就先取得一部分的土地。
接着,1984年3月时国民党再函请台北县政府出售介寿堂房屋,因其为房屋坐落基
地所有权人,所以不用透过公开标售程序就可以买到公有房屋。经台北县政府提
请相关单位核可后,国民党于是再取得介寿堂房屋产权。
买到县有房屋后,国民党紧接着6月再申请让售房屋坐落基地。当时,国民党还要
求以二年前的土地公告现值不加成购买。不过经查对相关资料,后来土地售价有
高于1984年土地公告现值总额,所以国民党减价购买的要求没有成功。1986年台
北县政府才发出产权移转证明书,国民党也才取得土地所有权。至此,国民党完
成购买本区房地的拼图。
1991年,党营事业启圣公司先向财政部国产局申请购买邻接畸零地(面积4平方公
尺),一年后(1992),国民党再将部分土地卖给启圣公司,自己留着现今新北
市党部设址土地。
启圣公司买得土地后,于1997年兴建住宅大楼完工,陆续将土地卖给第三人,其
中有部分又卖给另一家党营事业昱华开发公司。
五、启圣成功大楼
地点:桃园市桃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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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整栋转卖党营事业,只回赠两层给政府
简介:
启圣成功大楼位于桃园市桃园区成功路一段32号,邻近桃园国小,距离桃园火车
站也不远,周边商业活动兴盛。此处早期为桃园介寿堂,现为党营事业启圣公司
兴建的启圣成功大楼。
本案土地原为桃园镇所有,地上原有一栋日式木造房屋,桃园镇公所早已借给国
民党作桃园县党部使用,47年桃园县民众服务社发函桃园镇公所:“一、……本
县境内现有总统官邸两处,此无他县市之所无,是为本县之光荣,因拟筹建介寿
堂一所,以示全县民众向国家元首拥戴效忠之至诚……”于是,1;37[m桃园镇公所将土
地及房屋免费赠与国民党桃园县委员会。
购得房地后,国民党开始筹建介寿堂。房屋兴建工程费共120万元,其中90万元来
自于台湾省政府公款补助。介寿堂兴建完工后成为民众集会的场所,同时,也兼
作国民党桃园县党部办公室。
1992年国民党将土地卖给党营事业启圣公司,该公司取得土地后开始兴建商办大
楼。1993年启圣成功大楼完工,启圣公司陆续出售房地给第三人,承买者多为金
融控股公司,其中有2户卖给国民党、4户卖给另一家党营事业昱华开发公司。
国民党向启圣公司买得成功大楼房地后,作为桃园县党部使用。2014年国民党将
房屋及基地持分赠与桃园市,但相较先前受赠整笔土地,其实只拿回一部分而已。
目前桃园市将回赠房地提供桃园市水利局办公,而党营事业昱华开发公司仍持有
4户,出租他人收益。
六、梅屋敷旅馆(逸仙公园)
地点:台北市中正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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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facebook.com/watch/?v=1352830384907410
https://cipas-pad.nat.gov.tw/picks/31
概况:“转帐拨用”无偿取得日产梅屋敷旅馆,后来台北市府要盖公园用6.5亿
买回
简介:
逸仙公园在日治时期是一间名为“梅屋敷”的高级餐厅,早期国民党透过转帐拨
用免费取得公有地。
二次世界大战后,结束了日本在台湾的统治,国民政府接收日产。1949年国民政
府撤退来台,在这之前,1947年国民党台湾省党部已经申请转帐拨用88处日产房
屋(之后变更为114处),且当时中华民国还没正式行宪,还是训政时期。1948年
中华民国行宪,进入“宪政时期”,应实行党国分离。然而到1951年,国民党才
又想以旧时期的决议,免费取得公有房屋所有权。
根据当时规定,转帐拨用是“使用权”的移转,所有权仍为省有。因此,原本财
产的权利还是归属于政府,只是使用单位不同而已。但是,国民党却可以一并取
得所有权。
此外,原本转帐拨用标的只有房屋,不及于坐落基地,但国民党取得房屋所有权
后,1954年时又向台湾省政府要求将所属基地一同转帐,以免费取得土地的产权。
梅屋敷所在土地,国民党就是透过这种方式无偿取得,后来1978、1995年被台北
市政府征收,国民党还获得征收补偿金6.5亿元(659,892,177),目前当地为逸
仙公园。
经调查国民党以转帐拨用取得公有地者,约73万平方公尺已卖给第三人,2017年
6月14日党产会作出行政处分,向国民党追征8.6亿元(864,883,550)。
七、国民党南投党部
地点:南投县南投市玉井街
https://billy3321.github.io/images/cipas/10picks/7.png
https://cipas-pad.nat.gov.tw/picks/23
概况:国民党原本就在上面盖房子,救国团取得土地之后送给国民党
简介:
国民党南投县党部位于南投县南投市玉井街51号,对面就是南投市市民代表会。
土地原为私人所有,1965年,“中国反共青年团直属台湾省南投县团务指导委员
会”以及“南投县教育会”共同向原地主买下土地。然而,早在土地买卖前,国
民党1961年7月已经在这笔私有地上盖房子,房屋所有权人登记为“台湾省民众服
务社南投县南投市分社”。1985年,救国团南投县团委会将土地免费赠与国民党;
而南投县教育会持有的部分,则是卖给国民党。
简言之,国民党先在私有地上盖房子,后来救国团南投县团委会及南投县教育会
将土地买下来,给国民党继续用,过了20年后,二个团体再分别赠送、出售土地
给国民党。
目前此处房地为国民党所有,作南投县党部使用,招牌上另有“南投县民众服务
社”的文字。
八、国民党台东县党部
地点:台东县台东市博爱路
https://billy3321.github.io/images/cipas/10picks/5.png
https://www.facebook.com/cipas.tw/videos/1284519758373443/
https://cipas-pad.nat.gov.tw/picks/18
概况:一直没付租金使用,后来获赠土地却不愿意缴税,之后回赠土地却还把缴
的税扣掉变成买地的钱,占用一块变党部
简介:
国民党台东县党部位于台东县台东市博爱路430号,早期作介寿堂使用。
此处房地原为“台东县农会”所有(面积4,123平方公尺),1961年间借给民众服
务社台东支社使用。然而,台东市民众服务社使用期间没有支付费用,但地主台
东县农会却必须支付各项税捐。1970年间,农会表示为减轻自身财务负担,所以
将土地赠与现使用人台东市民众服务社,但当时土地所有权并没有马上移转,直
到1985年国民党去函要求台东县农会才开始办理土地登记。
依照相关规定,赠与土地时,受赠人应该要负担土地增值税,也就是说,本案的
土地增值税应由国民党缴交。可是,国民党却要求台东县农会支付土地增值税约
600万元!几经协调后,国民党终表示会配合缴纳税捐。
2000年政党轮替后开始处理党产问题,2004年台东县农会与国民党协商土地归还
事宜。国民党表示,之前接受赠与时有缴交土地增值税,所以回赠土地必须扣除
这部分成本,折算后还给台东县农会2,993平方公尺。因此,目前国民党仍有
1,130平方公尺没有归还。台东县农会接受赠与后,另需缴付土地增值税1339万8352元。
目前国民党留存土地作为台东县党部使用,而台东县农会取回土地后,已自行兴
建房屋。
九、国民党屏东县党部
地点:屏东县屏东市桂林街
https://billy3321.github.io/images/cipas/10picks/9.png
https://cipas-pad.nat.gov.tw/picks/27
概况:不符合申购相关规定却还是买到了。现在已被法拍(积欠党工薪资退休金
被告)
简介:
国民党屏东县党部位于屏东市桂林街38-2号,位于屏东市唐荣国小北侧。前阵子
因积欠资遣费及退休金由党工申请民事执行查封拍卖,现已卖出。
国民党屏东县党部曾经搬迁,旧址位于屏东客运站旁,土地是以“转帐拨用”方
式免费取得国有地,早期主要由屏东市民众服务社使用。1980年,国民党认为该
地点狭窄必须迁建,所以选择这笔屏东县有地,请屏东县政府直接卖地给它。
事实上,这边早期是军方的游泳池,且国民党申请购买前,也没有向屏东县政府
租用或借用土地,而是直接依据当时台湾省省有财产管理规则第46条:“非公用
不动产,为社会、文化、教育、慈善、救济团体举办公共福利事业或慈善救济事
业所必须且以依法设立财团法人者,得申请让售,但应先备具事业计画,指名价
款来源报由主管机关核转本府核定,并征得审计机关同意后办理。”也就是说,
得以上述规定直接购买县有土地者,必须是依法设立的财团法人,但国民党直到
83年才为法人登记,而且是社团法人。
2017年国民党解雇大量党工但没有支付资遣费和退休金,所以党工提起民事执行
查封此处,第一、二次拍卖都流标,2018年11月底第三次拍卖,底价420万元,最
后一位民众以4629万3千元得标。
十、国民党澎湖县党部
地点:澎湖县
https://billy3321.github.io/images/cipas/10picks/10.png
https://cipas-pad.nat.gov.tw/picks/30
概况:占用县有地12年之后才租5年,之后又继续占用12年。申购机关用地需要有
租用事实,但他们没有续租,澎湖县政府问省政府是否可行,整政府说之前占用
时间的时间起算有符合规定(?),就买到地了。
简介:
国民党澎湖县党部设址于澎湖县马公市信义路4号,过一条马路就是澎湖县政府。
此处原为澎湖县有地,1959年国民党占用土地兴建宿舍,到1971年才跟澎湖县政
府订定借用契约,可是从1976年起没有再续约。至1988年国民党申请让售土地,
澎湖县政府认为直接出售有疑虑,于是将案件报到台湾省政府。而台湾省政府回
复,因房屋占用起始时间符合当时相关规定,故可以直接由国民党以让售方式取
得土地。因此,国民党买得369平方公尺的澎湖县有土地。
除上述提及的宿舍以外,1971年时国民党又在邻接澎湖县有土地盖了一栋二层楼
办公厅,直到2013年再以承租人身分申请购买县有地,此时又买入567平方公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