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录来源】
苹果
【文章标题】
台权会沈伯洋:人民与促转会应认清的两个事实
【完整内文】
沈伯洋/台湾人权促进会执行委员
由于日前张天钦内部会议录音外流的事件,使得转型正义的路蒙上了阴影,而两方的论述
在选举操作下,也已经脱离了转型正义原本应有的讨论,再次地使台湾的法治国之路变成
无意义的口水战。
在风雨飘摇之下,促进转型正义委员会(促转会)对其运作必须认清两个现实,才有可能
让台湾稳健地走上法治的道路,第一、促进转型正义本来就是政治工程,第二、促进转型
正义不可以是没有节制的政治工程。
关于第一点,转型正义本身的要求就是对过去的政体做出反省。在台湾,由于该政体仍继
续存在,因此转型正义本身就具备高度政治性。国民党当然做过正确的事情,但是针对过
去党国的犯罪,包含对异议人士的滥权逮捕、非法拘禁、刑求及不公正审判,都是促转会
责无旁贷之事。甚至更进一步,在过往的错误体制下,民进党为何还时常维持着过去的错
误,都是独立的促转会所需要努力的目标。
然而,这些事情的困难之处在于,在过去的体制之下,公部门中很多人是自愿成为犯罪的
共同体,但也很多人是不情愿,甚至被逼着成为共犯的一份子。针对这些曾经的加害者,
是否合适继续留在公部门(政坛),就是“除垢”所需要进行讨论的事宜。
针对除垢一事怎么进行,有很多种方式,最重要的就是要怎么认定共犯的涉案程度,以及
原本法律的共犯/间接正犯原则要适用到什么地步,还有最后的责任如何分层次。不管是
促转会的调查还是法官的认定,都需要台湾自己的在地化标准。在这些问题没有被回答以
前,除垢在外型上一定就是政治斗争。
在政治几乎快要变成脏字的时代,除垢如何进行就变得特别重要,也因此,转型正义不可
以是没有节制的政治工程。要节制这个权力,就是要有完善的法律工程,以及人民对此法
治的认知。
目前除垢并没有在《促进转型正义条例》里面。第4条的“规划人事清查处置”并不是除
垢,第6条的“追究”也没有包含相关办法。行政法规上,“促进转型正义委员会调查程
序办法”、“威权统治时期历史真相调查办法”、“促进转型正义委员会处理人民陈情案
件作业规定”、《促进转型正义委员会处理促进转型正义条例》,都没有告诉我们要不要
除垢,或者怎么除垢。
如果真的要除垢,要对加害者追究责任,很抱歉,法律依据要先有。促转会必须先把除垢
的法案提出,并由立法委员审核通过,方能开始除垢的工作,而这个法案的内容,也必须
由全民用放大镜检视。也唯有法令的授权,这个政治工程才有依据。否则,除垢沦为政治
的打手,原本就是可预见之事。
若如此,促转会的责任,不就是应该好好地讨论除垢相关法案该如何提出吗?如果只是要
讨论除垢法案的构想,那道歉是在道哪个部分呢?如果只是内部讨论除垢的方式,又有什
么好“爆料”、然后说“这样的转型正义我不要”呢?
说穿了,就是我们对于法治和转型正义的理解不够,不只是促转会没有认清自己的角色,
是连我们大家都没有认清他们的角色,也才会在最后,听到爆料就以为有什么惊天动地之
事,看到道歉就心中感到爽快,结果最后,还是没搞清楚促转会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
么。连最简单的“促转会应该要拟定相关办法并提案”的责任都忘记了。
如果没有法律授权,就不要做;但是如果有法律明确授权,就应该要做,而且不用看时机
做,否则,台湾一天到晚在选举,除垢要等到亡国再做吗?在促转会回归正轨的同时,更
需要的是人民对法治正确的理解,以及对促转会工作持续地监督与批评,不是吗?
【转录连结】
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80915/1430112/
【转录心得】
认清转型正义是政治工程但不该是政治的打手(乍看矛盾的句子但应该不难懂),
尤其在转型正义本身即在彰显民主与人权的前提之下,
法治基础更应该受到大家的重视与检视。
原连结底下“不需要转型正义”的FB留言当笑话看看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