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FB] 林佳玮 徐国勇先生,你搞错了

楼主: hamasakiayu (ayumi)   2018-01-27 20:53:04
※ 引述《Tomwalker (黄小羊)》之铭言:
: ※ 引述《mshuang (竹碳乌龙)》之铭言:
: : 推 lbowlbow: 电玩的村民没有体力值设定不代表可以照搬到现实好吗 01/24 13:12
伐伐伐伐木工
粮草征收员
: 破例回一下这个人的文好了。
: 人不是电玩中的人物,工作效率本来就会有高有低。
: 老板或主管不是键盘手就能当的,累的员工产值会下降,出错率会升高,这是实
: 际做过的人都知道的常识。人可不是电玩村民,可以不分日夜稳定产出,还能随
: 便从伐木工转职农夫、渔夫或矿工。
: 因为人会累,所以在工作安排上,老板并不希望员工过劳,会造成无效工作或甚
: 至出错。想像一下过劳的会计看错了一个小数点,损失会有多少?过劳的工人造
: 成机器故障或其他意外,公司要损失和赔偿多少?
: 公司或工厂开着,就要耗水电成本。如果密集轮班或长期工作,但工作效率差,
: 产出太少,长时间开着工厂会浪费水电。
: 服务业也一样,没有客户上门却开着店,会赔本的。
: 很多地区医院为什么不开24小时急诊了?不是因为护理师的值班间隔(根本还没实
: 施),而是没有足够病人(都跑大医院去了),开着赔本不如关闭。
我觉得你太过理想化了
不见得所有老板都跟你一样的角度去设想事情
所以实务上才会出现过劳死的案例
如果老板都跟你"想像"一样
那你怎么解释这些实际发生的事件?
全部都当例外个案处理?
因此才需要劳基法作为最低程度的保障
你老板想要提供高于劳基法十倍百倍待遇
台湾没有一条法令禁止呦^_<"
且如果老板都跟你"想像"一样
那么今天我们也不用谈什么劳基法了
反正都会优于最基本的要求不是?
且既然都会高于最基本要求
那基本要求定的严苛点
跟这些好老板们也没关联啊
: 在劳基法规范轮班间隔前,也没什么公司只给休息8小时的。客运公司或许有,但
: 当时的客运公司会安排值班宿舍给司机睡。
: (现在为什么没有?想想客运票价的涨幅和房地产的涨幅吧!)
所以现在没有安排宿舍啊?
所以现在客运还有只给休息八小时的啊?
所以前阵子又有一名司机过劳死了
然后我们转头说
老板们不会这么白痴竭泽而渔榨干劳工
因为这样反而付出更多成本
等等
总觉得哪里怪怪的 = =a
: 这次“劳基法修恶”,其实是个简单但错误的口号。
: 放宽七休一,是实务上确实会有员工要求较长连休,好安排假期。公务员也有弹性
: 上班和弹性休假,劳工没有这种需求吗?
是说你知道有种东西叫作特休吗?
: 值班间隔“修恶”更是笑话。
: 过去劳基法并没有值班间隔的规定,是2016年修法时,才纳入值班间隔必需要11小
: 时。而现在修法,所谓的“例外放宽成8小时”,是实务上会需要这样的弹性。
怎么样的实务需要这样的弹性?
如果少到一个极限
有没有必要为了这么少的一些"特例"
去开了一个后门
须知法律订定后可是有鼓舞效应
会不会擅开一些人滥用政府好意的可能性?
再来
为什么不能透过增加人力来处理这种短时间需求呢?
是说约聘在我国并不违法
大可以在旺季时雇用临时人力支应啊
今天劳动部有拿出具体的数据出来说服我们吗?
有多少企业(哪种行业别)
在什么样的状况
会有这么一个紧绷的人力需求?
个别所需时间大概又需要多久?
一星期?一个月?三个月?
很多的讨论都是空的原因
在于劳动部就说反正就是有需求啦
具体内容人民都不要管
反正给他们过了就对了
: 以护理师为例,只限定在整月的值班期间改变时(例如一月值大夜,二月值小夜)
: 这时“可以”在转换日(1/31~2/1)只休8小时。
: 或者是重大灾害产生大量伤患时,可以轮班只休8小时。
: 想想10多年前的921或前几年的八仙尘爆,当时社会上还在称赞医护“不眠不休”抢
: 救。新版劳基法通过后,护理师就不能“不眠不休”了,即使抢救,仍要轮休8小时
: 这样的修法,要说是“修恶”?
坦白说
这样对医护人员的健康危害还是大的
正确的作法
应该是由灾难应变中心统一调度人力资源
身体过于疲倦的医护
也无法提供正常的医疗服务
再者
今天即便是921
也仅是一地的灾害
绝无可能全台湾全部地区一起人力不足
若真是如此
那该先检讨的
难道不是每年的人才培育政策吗?
怎么本末倒置的搞到劳动条件上了?
若今天是灾难发生
弄个临时条款出来
预计在几年后人力补足回复正常劳动条件状态
也该有个落日条款
现在呢?
什么灾难都没有
具体人力缺口少多少不清楚
反正医护人员当年921作功德作得很习惯了
就继续大爱人间吧?
有没有搞错?
今天就是因为台湾扭曲惯的劳动条件
让你对于医护人员作功德的行为感到敬佩
但这是不对的行为
: 网络上可以找到长庚的护理师班表,看了眼花缭乱,跳来跳去的花花班表。
: 那的确是不合理的班表,以长庚的人力,不该排出这样的班表。
: 但在小医院,这种班表却是必要的。小医院人力少,只要有一个护理人员请假,人
: 力就很吃紧。所以排班表时,必须保留一两位人力可以跳班,才能让想休假的人员
: 可以休假。或者是有人临时无法上班时能有人力出来上。
: 20个护理人员少一个,和200个护理人员少一个,排班压力和复杂度是不一样的。
: 长庚有足够的人力,排那样的班表的确该反对。
首先
你本身也承认8小时属于一个非常特殊状况才会需要的东西
当然长期下来会对人体造成健康危害
这应该没有问题吧?
如果没有
其实很简单的问题是
如果一个无法提供员工正常的劳动条件
不危害身体健康的劳动环境的企业
到底有没有存在的必要性?
真的体质太差的企业就该让他们倒掉吧
政府的社会救助网本来就是因此存在的
且就经济的供需理论来看
今天你倒掉一间医院
他的病人自然会由其他医院吸收
而其他医院自然会更需要增加人力
且同时也会有其他资本家看到这行好赚
加入市场之中
当然同时也会增加人力需求
讲难听的
医院诊所显有听说经营不善的
赚得脑满肥肠倒是时有所闻
真的多花一点钱聘请人员分担工作都做不到
既然8小时特殊状况
政府都愿意花钱花人力去个案审查了(还是备查?)
那这个想来数量只会更少的经营不善者
政府个案处理也不为过吧?
另外一提
你前段不是在说老板们都人很好很会算吗?
那现在长庚班表你要怎么解释?
又是个案对吧?
科科
: 但因此而修法,要求所有的医院/企业,不管人力多寡,都按大企业的人力来调度,
: 那也是不适当的。
到底具体有"多少"小企业无法负担?
请问你清楚吗?
我也不清楚
但这是政府该作的他们不去作而已
你的假设是几乎只要是中小企业都会挂掉
我的假设是仅有极少数的中小企业会挂掉
我俩谁对谁错?
你说11小时是大企业人力调度当标准
我说11小时是中小企业人力调度标准
又是谁对谁错?
在这种最基本的数据资讯政府都没有提供之前
讨论适不适当
是否过早了一点?
: 要用单一劳基法去规范各种不同需求的行业和不同大小的企业,就像拿同一尺寸的
: 制服要求所有人不管年龄身材通通要穿上一样,根本不合理。
有趣的是
现在还是单一劳基法啊 = =
讲得好像有个行业别专法一样哩
现在八小时就有比较合理了吗?
难道就没有其他企业需要更短的休息时间?
我一样拿你的话再度进行加码
我们台湾的老板都很精明
不会竭泽而渔
都会将员工照顾好好的
但有的时候旺季需求
我们企业就是需要更多的弹性
而员工也需要更长时间的连假来放松身心
所以改成"全职业别责任制"如何?
有工作就仅量作
没工作就放假
多爽啊~~
欧美一堆高新行业都是这样的呦
超级潮
请问你又要如何反驳我?
你想通了这点你就清楚你的盲点何在了
黄国昌问了N百次林美珠到底是什么企业要求
具体有多少数量比例的企业要求
是什么样的产业别企业要求
林美珠都不回答
我就不懂这议题还有什么讨论的意思?
不就是蔡英文赖清德"觉得"好棒棒
然后就推了
什么时候政府有提出一个完整的产业影响评估报告给大家看过了?
是说
我个人认为这个休息时间
理论上应该由卫福部提出比较合理
休息时间应该是要看平均人体的承受程度吧
且还应该要分年纪别/体重别
由经济部或劳动部提出
请问他们哪个人懂医学的?
想想也满有趣的
作者: lbowlbow (沉睡的小猫)   2018-01-29 13:49:00
歪楼了啦www要接世纪梗直接接推文不就好了,害我愣了一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8-01-30 10:50:00
卫福部社家署之前被劳动部戴帽子,还急着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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