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是要讨论法律,为什么要这么激动呢?
: → m36580: 个人权利用公投决定容易变成多数暴力,要当心 10/30 15:49
多数暴力是一个问题,
不过,比起少数掌握权力去迫害多数,
多数暴力可能好多了。
: → m36580: 你讨厌同志,修法后你也能继续讨厌阿 10/30 15:53
是的,法律无法解决文化问题,更无法处理个人好恶。
: 嘘 aimify: 所以今天大家可以公投妳不可以跟谁结婚跟谁性行为跟谁相爱 10/30 23:30
: 嘘 aimify: 囉? 10/30 23:30
: 嘘 aimify: 同志婚姻到底是干涉到妳什么啊?妳的上帝不喜欢以及妳不喜 10/30 23:33
: 嘘 aimify: 欢同志就要公投,那我也可以看不惯妳跟谁在一起跟谁结婚然 10/30 23:33
: 嘘 aimify: 后说我的上帝公也看不惯妳的婚姻囉? 10/30 23:33
同志婚姻不是重点,重点是他们不讲的地方,
这可是影响到我们国家每一个人。
第一、包裹立法。
同志坚持整套适用,拒绝立专法一条一条审。
在服贸议题,就有人喊出"拒绝包裹立法"的口号,
那为什么在这边就要让这个议题包裹立法呢?
而且同志去年这样坚持,今年也是这样坚持,
难道一条一条审就不能满足他们要的法律权利吗?
想偷渡什么?
第二、保护目的不明。
我们是民主国家,所有法律在理论上都要能推导出公益。
当然实际上是另一回事,但至少理论上要说得过去。
婚姻制度的起源是继承,避免财产与权力纠纷,
让财产与权力可以顺利在这个社会运作;
近代转变成创立一个适合生养小孩的单位,
追求量多质精的国民,提高国家实力,进而提升人民福祉。
同志无法满足生育的期待,继承也很单纯,
既有的婚姻制度显得没有意义。
爱情? 法律从来没有管过爱情阿!
以前靠媒妁之言结婚,婚礼办完进房掀头纱才第一次看到对方,
是有什么鬼爱情可言啦!
说到现代,
异性恋能结婚不结婚的,一堆;结了婚又离婚的,也一堆。
婚姻制度被异性恋当鸡肋,同志却把它瑰宝!
而且还坚持要跟异性恋一样的婚姻!
你不觉得很奇怪吗?
第三、坚持正面对决
一般来说,想过的法案没有办法过,很可能会选择"变通"。
怎么样变通呢? 就是能达到法律效果就好,过程随意。
以同志来说,
用跟异性恋一样的婚姻制度被挡,可以试着推动同性伴侣制度;
同志收养小孩被挡,可以试着走推动单身收养制度,
反正目的可以达到就好了嘛。
但是同志坚持不变通,
一定要跟异性恋婚姻一模一样,连名称都不可以改。
为什么要这么坚持?
如果要能够讲得通,我只想得出一个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