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题] 关于废死

楼主: MunezSu (Munez)   2016-08-20 08:30:30
※ 引述《jeanvanjohn (尚市长)》之铭言:
: ※ 引述《MunezSu (Munez)》之铭言:
: : 过几天要参加一场英文辩论
: : Proposition 是:联合过应要在全世界提倡废死政策
: 正方其实是很弱势的,怎说?
: 诚如我一再强调,如果重点放在"联合国"的话,那反方太好打了。
: 联合国人权理事会以一百六十票的高票,选举中国为理事国,
: 沙乌地也得了一百四十多票,
: 换言之,联合国根本没有办法对死刑大国产生什么有效的制裁作用,
: 既然如此,联合国要在全世界提倡废死,本身即是不可能之事。
: 所以我的结论是: 反方除非是白痴,否则他们赢定了。
: 说得更精确一点:反方如果去打生命权这些东西,那他们就真的是白痴,
: 直指联合国就行了。
抱歉现在才回信,早上在忙加上人不在国内
有观察您的论点
如果被提出来(虽然我觉得机率很低)
我的应对方式应该是攻击所谓"失败推论"
我知道您所说的是事实但是我研究了一下
能引用的文献大概只有联合国纪录
关于所谓的制裁效果是属于个人的无效推定
没有Root你无法推论制裁效果
(意思是你没有资料证明)
打个比方,小明的女友跟小张去汽车旅馆睡觉
在没有检体下,你无法推定他们有发生性行为
当然你可以提供模凌两可的支援资料
有名的XX教授之看法支持这个假设
但没有Work (不知道怎么翻译,大概的意思是花钱跟心力研究。)这种基本上还是能被攻

更进一步说,题目是假定的,对于联合国之运作是较无相关的,主要是"应该",或是"需
要"而对象是全世界
再加上反方其实无法一直紧咬同一论点
在第一论点后,正方回击,之后第二论点重复是扣分的。(规则问题)
结语可以再提但是通常是结论
基本上我个人认为攻击联合果反而不是聪明的决定
,跳脱主体(死刑)是不太正确的
然而目前我比较怕的是经济问题,监狱维持费
我打算用官司花费来反击,在美国,跟某些国家
(我找到文献还未详读)
打官司,听证等,政府花的费用是比养犯人一辈子还多的
当然也不是很强力的回击,但之后再补齐吧
其实我大概模拟了25个反方论点,试着找出反击方式
最后,感谢回信
PS. 本人是支持死刑的
作者: jeanvanjohn (尚市長)   2015-08-20 08:30:00
感谢您的回应!
作者: chx64 (雪人)   2016-08-21 02:38:00
尚市长如果会反串废死的话 可行! 有看头!
作者: elmotze (On my way)   2016-08-22 10:26:00
监狱维持费可以用重罪犯比例反击
作者: Tomwalker (黃小羊)   2016-08-22 12:42:00
经济问题我记得是讲死刑判决确定(要多次上诉审判确认)、死刑犯刑前的监管、以及误判之后的赔偿,这些所花费的金钱比起判终身监禁和后续处理所需的花费还要多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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