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inreigensou (神灵幻想)》之铭言: : 依联合国海洋法公约(UNCLOS)定义,岛屿(island)为四面环水,在涨潮时高于水面自 : 然形成的陆地区域且可维持人类居住或本身经济生活,可拥有领海、大陆礁层及专属经济 : 海域。 : 依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121条岛屿制度,明确说明了岩礁与岛屿的差别。 第1款赋 : 予岛屿的定义,岛屿是“四面环水并在高潮时高于水面的自然形成的陆地区域”;第2款 : 指出岛屿可享有和陆地领土一样的领海、邻接区、专属经济海域和大陆礁层;第3款最重 : 要,说明“不能维持人类居住或其本身经济生活”的岩礁,不应有专属经济海域或大陆礁 : 层,这款也明确指出岩礁和岛屿之区别。 : 上面有植被有淡水还有建物的太平岛被判定成礁 : 这国际法理到底是怎样来着的?它真的是真理吗? : 还是一切美国说得算? : 让我不禁怀疑法理建国 要是没有美国支持即使建了一样是垃圾 : 国际仍然不承认台湾是个国家 https://drive.google.com/file/d/0B_Vobbbee7gydVBWblV2aWJpMms/view Examining the historical record, the Tribunal noted that the Spratly Islands were historically used by small groups of fishermen from China, as well as other States, and that several Japanese fishing and guano mining enterprises were attempted in the 1920s and 1930s. The Tribunal concluded that temporary use of the features by fishermen did not amount to inhabitation by a stable community and that all of the historical economic activity had been extractive in nature. 很显然的如果不是自然形成居住环境而是人工刻意去造成的环境是不被认定为岛屿. 这是海洋公约法岛屿制度的立法精神. 第八部份 岛屿制度 第121条(岛屿制度) 一、岛屿是四面环水并在高潮时高于水平面的自然形成的陆地区域。 二、除第三款另有规定外,岛屿的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应按照本公约 适用于其他陆地领土的规定加以确定。 三、不能维持人类居住或其本身的经济生活的岩礁,不应有专属经济区或大陆架。 也就是说你刻意去一个居住环境对人类本来就不利的地方, 将他强加适应为人类可以居住环境, 基本上是不符合这个法条的立法精神, 看之前冲之鸟岛就是个例子. 这无关于是否有露出水面而已, 而是要看人类是否可以自然而然的居住在这里, 而非为了某些刻意性的目的来居住. 这个判决非常的有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