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我本来贴在另一个地方, 想想还是转贴过来好了.
跟原篇比修补了点东西, 也希望能在这里获得一点补充.
有错请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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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应该是毫无疑问的劳工福利国了,
这只是简单的介绍一下可能与部分台湾左派想像不一样的地方.
1. 法国虽然普遍是周休二日, 但是礼拜六可以加班,
只要企业与工会协议通过(劳资合意)就可以.
法国的法定工时每年只有1500小时左右,
但是欧盟的调查显示法国的实质工时为1600小时左右.
即使是注重生活品质的法国人, 也是有加班需求的.
2. 法国的加班费免征社福金(一种类似于税的社会保险).
这使得加班费的成本低于一般工资.
也就是说, 法国原则上鼓励加班.
3. 法国的劳工一但正式雇用就很难解雇.
但为了平衡这种保障, 法国有2~4个月不等的法定试用期.
试用期间只要雇主认为员工能力不合格,
只需要提前告知就可以合法解雇.
(台湾没有试用制度, 只有合于法定条件才能解雇.)
4. 法国的最低基本薪资是1466欧元(52776元),
乍看之下是台湾(20008元)的2.63倍.
但是把物价差异也算进来的话, 其实跟台湾差不多.
(http://www.numbeo.com/cost-of-living/
这是一个线上数据库, 可以查询各地的各项生活费和其他资讯,
用Taipei和Paris比较生活费一项, 后者大多是前者的2~3倍.)
我并没有反对或赞成任何一方的意思, 只是陈述某种现况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