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每坪月租一毛 救国团再爆贱租原保地

楼主: deepdish (Keep The Faith)   2016-05-20 01:57:32
【媒体来源】自由时报
【新闻标题】每坪月租一毛 救国团再爆贱租原保地
【完整内文】2016-05-17 梅山活动中心 位南横中段
〔记者萧婷方、黄以敬、陈炳宏/台北报导〕
国民党屏东县来义乡党部、桃园市复兴区党部及救国团复兴青年活动中心日前遭爆,
以每坪月租金不到廿元贱租原住民保留地,引来外界抨击。
但救国团梅山青年活动中心每坪每月租金更低,仅一毛钱,
民进党立委陈莹昨质询时痛斥,梅山青年活动中心也贱租原保地,
已违反《原住民基本法》精神,要求救国团应中止租约、拆屋还地。
位于南横公路上的救国团梅山青年活动中心,
遭爆以每坪月租金一毛钱廉租原住民保留地,
立委抨击已违反《原住民基本法》精神,
要求救国团应中止租约、拆屋还地(资料照)
http://img.ltn.com.tw/2016/new/may/17/images/bigPic/600_322.jpg
客房40间 房价两千八起跳
梅山青年活动中心位于南横公路中段,行政区属高雄市桃源区,占地二千三百卅二坪,
为原保地,救国团自一九八一年起无偿占用,
一九九○年后依“原住民保留地开发管理办法”以每坪月租金○.一元承租迄今。
目前主要提供膳宿服务,共有二人至四人房等共四十间客房,
房价两千八百至三千六百元不等,还有可容纳一百五十人用餐的餐厅及咖啡厅。
立委批不符原民法 促解约
陈莹指出,梅山青年活动中心虽为“租用”,
但租金换算下来却较“占用国有地”的使用补偿金还低,
且救国团为特定政党服务,在国家各个风景优美的地方开旅馆,
拿原住民土地来做营利,根本不符原民法精神。
原民会:正研议调涨租金
原民会副主委钟兴华答询表示,依“原住民保留地开发管理办法”,
只要法令一九九○年公布前“租用”者就可以继续承租,
该笔土地于一九八一年报民政厅核准使用。
原民会土地管理处长杜张梅庄说,基于信赖保护原则,
如果没有救国团违反规定的事证,土地不太容易收回,
目前会内正在研议调涨租金,并于今年将议案送院会审查。
陈莹对原民会说法不以为然,
强调国民党与救国团一九九○年前的使用为“恶意无偿占用”,
不在法律所提的“信赖保护原则”范围内,
所以不应适用“原住民保留地开发管理办法”第廿八条规定,应该立即拆屋还地。
对立委质疑,救国团总团部事业处处长尹衍东强调,
租金就是公告地价五%,公告地价是政府订的,不是救国团订的,
活动中心也跟桃源区公所达成协议,除单位主管外,
员工都得聘用梅山村居民,以协助当地青年就近就业,所以九成员工都是原住民
【新闻连结】
http://news.ltn.com.tw/news/focus/paper/990693
【备注心得】土地应该要还给原住民吧?
就算房屋不拆,也应该要无偿给原住民使用?总之救国团该 OUT 了。
作者: lbowlbow (沉睡的小猫)   2016-05-20 10:24:00
又一个KMT外围组织罢了,以前的法条全为KMT服务的
作者: jeneaqa1 (ja)   2016-05-20 13: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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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elybaby (防灾小卡领了没?)   2016-05-20 15: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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