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转录] 黄国昌爆走立法院 新国会里谁才是菜鸟?

楼主: uka123ily (NUNCA MAS)   2016-05-02 02:49:23
如果不谈立法程序,政治效力其实就够了
1. 代议士代表的民意或政治意志被展现。
2. 如果立法部门与行政部门意见不同,不管是协商或是诉诸方式,
最后一定会有个政治决定。
3. 议题在这个过程中至少被提出来讨论,辩论(吵架XD),交换或其他。
这一连串过程,不就是政治家该做的事?
※ 引述《ca1123 (It ain't over)》之铭言:
: 感谢补充说明。(医师纳保要修法那部分我应该是看到联合重工的有毒内容未详查)
: 我的重点是放在,
: 非属宪法所定属于立法院职权之事项,立法院所做成的决议,
: 原则上不具有法律上之拘束力。(按其性质拘束人民或机关)
: 例如“建议停止健保双涨”之决议,是无法限制健保局不要调涨健保费率的。
: 同理可证,
: “建议政府将医师纳入劳基法适用范围”决议,仅有政治效力,没有法律效力。
: 劳动部没有遵守的义务。
: 而且按立法院会是五二一次会来看,
: 4/29通过该决议或5/3通过,会议纪录上都是在同一个院会通过,
: 4/29过就是让时代力量可以说他们在51劳动节前为医师发声,搏个新闻版面罢了
: 真要完成这件事还是要靠新政府的行政官员啦
: 黄国昌要作秀作成这样那是他的自由
: 但是为了一个无法律效力的决议,
: 讲成对不起国家人民会不会太夸大了一点?
: 明明自己也在做表面,讲的很像在做正事是想要骗谁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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