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老师以前就分析了冲之鸟的问题,现在似乎马政府想利用此机会故计重施,
今天会再发生此事,必有前因后果。
冲之鸟争执 台湾利益何在(姜皇池)
2009年11月14日
媒体报导,日本将在东京都南方约1700公里处之“冲之鸟”建造港湾设施,
以强化领土主权,确保资源开发和渔业等利益。
台湾外交部亚东关系协会秘书长就此表示:中华民国政府关注到日本有此举动,
以此将影响“相关国家”利益,认为“冲之鸟”仅是“不能维持人类居住”或
“不能拥有本身经济生活”的“岩礁”(rocks),因此不能主张200浬“专属经济海域”(EEZ)。
事实上,从2005年台湾南方澳籍渔船“荣龙二号”在冲之鸟周边200浬作业遭日本逮捕,
我国抗议,认为不得扣押在该海域作业我国渔船后,即未再发生台湾作业渔船遭逮捕。
反是中国所谓“科研船”或“潜艇”等“公船”,
从2004年起,一再于该海域内遭日本驱赶,双方冲突不断,以致中国无法在此区域活动。
对此中国除抗议外,同时主张冲之鸟是“岩礁”,不能主张200浬海洋权益。
台湾政府突与中国做相同发言,令人错愕?
冲之鸟具战略地位
在国际法上,纵使冲之鸟面积微乎其微,然是否“必然不得主张”200浬海域权利,
法律上并非毫无争执空间。
首先,《海洋法公约》第121条之“维持人类居住”与“本身经济生活”定义模糊,
争议不断。
第二、国际实践中,众多国家利用微小“岛屿”主张广袤海域。
第三、在冲之鸟案例,海域经济利益最相关国家,如美国与帕劳,
均可能因冲之鸟主张外部大陆礁层而权利受损,然皆不反对日本主张。
反观中国,其所以积极反对日本主张,原因至少有三:
第一、冲之鸟权益主张影响周边国家与全体国际社会成员利益;
第二、冲之鸟可能成为中国“使用非和平手段解决”台湾问题时,需考虑的不利因素;
第三、冲之鸟形成岛链一环,造成中国未来进入太平洋之重要障碍。
简单言之,冲之鸟地理位置,恰在关岛至台湾之中途,台海一旦有事,
驻扎关岛之美军若需驰援台湾,要经过该处,
倘中国对该海域之海底地理、水文、洋流等等,有完整资料,
则可埋伏潜艇,阻止或拖延美军援台。
无庸讳言,日本或许并非专为台湾以致与中国冲突,
然驱离中国舰艇,妨碍中国相关军事部署,台湾实享重大战略利益;
然另一方面,台湾有相当数量渔船在冲之鸟周边200浬内渔场作业,
该处是我国渔民作业渔场之一,亦不能接受冲之鸟可主张200浬海洋权益。
从上述简要陈述,不难发现:对冲之鸟究系“岛屿”或“岩礁”,
国际法似乎提供各方各自解读空间。至于此间所涉利益,对美日而言,是海域权利与重大战略议题;对中国是对武力解放台湾军事部署与未来争霸太平洋之议题;对台湾而言,既涉渔业利益,同时触及安全战略考量。台湾将如何因应,十分复杂与棘手。
政府对此问题,既不能明白反对,亦不能明白承认冲之鸟是“岛屿”,
应在两者间维持平衡。相关部门对此任何发言,务必审慎,切莫与中国相唱和,
如此不仅将伤害我国渔业利益,亦对国家战略安全造成不利后果,
徒使美日等盟邦诧异莫名,让中国抚掌窃笑。
作者为台湾大学法律系教授、英国伦敦大学玛莉皇后学院国际法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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