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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近日部分民间团体团体对民进党党版《两岸订定协议监督条例》(下称《监督条例》
)提出批评,民主进步党今天(15日)声明如下:
民进党是民主政党,我们愿意倾听,努力沟通,更期待好的沟通,让各项机制的建
构更为健全。我们不是国民党,也不会是国民党。保卫社会、守护民主,一直是党与所有
公民团体共同的目标,也在此基础上携手努力。民进党欢迎并感谢各界的督促与呼吁,将
来也会在行政体系里,以稳健的步伐,全力推动各项改革。
一、 沟通没有停止
在《监督条例》草案形成的过程中,民进党一直和公民团体进行讨论,也曾经由民
进党立法院党团总召柯建铭、准法务部长邱太三及修法小组的立委们,会同经济民主连合
召集人赖中强逐条商议。
民进党版本草案原定“立法院对协议草案之审定应于90日内完成,而对协议本文之
审查,应于30日内完成,但经决议可以展延10日,若协议草案与协议本文之审查逾期未完
成,则将视为同意”。后经党团会议正式决议,明订条文为“若协议草案与协议本文的审
查在期限内未完成,则交由立法院议决”,让立院拥有完全主导审议的决定权。
民进党也明确承诺,未来审查《监督条例》草案,一定会召开公听会,与社会进行
对话。我们也再次强调,本草案并没有审查时程表,没有设下务必在520新政府上任前完
成立法的前提。我们要的,是最好的、最符合社会需要的监督条例。
二、国会全面主导
民进党团版的《监督条例》的立法重点,是把“监督”两岸协商与谈判的“主导权
”,回归到国会。国会在《监督条例》中,将会握有主导权和否决权。针对协议要怎么审
、政院该如何修改、乃至于民间参与的强度和深度,都交由国会决定。至于“备查”部份
,本为技术性补充条文,若有任何疑虑,国会亦有权“审查”任何条文。
《监督条例》制定后,两岸协议的谈判和签署的过程,将会在公开透明的民主程序
里面,接受国会实质审查,也会督促行政部门落实冲击影响评估,亦符合利益回避与人权
优先等原则。民进党希望用务实的态度来面对两岸的经贸谈判,让各种协议可以在全民的
监督底下完成决议。
公开、透明、民主、决议,就是民进党版《监督条例》的四大精神。这样的《监督
条例》,既非所谓“不监督条例”,更不是“不谈判条例”。
三、保持开放心态,回应社会期待
民进党从来没有忘记,是人民期待改变的意志,让我们拥有国会过半的席次。我们
会勇敢承担,坚持初衷。
针对经民连六点质疑,本党谨提出下述回应就教于各界。民主的社会永远都有进步
的空间,只要是对台湾整体有利,民进党都会诚实且务实地面对自己的不足。而在立法的
过程中,我们也会保持开放的心态,回应社会期待,欢迎大家继续给予民进党批评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