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食安法》罚不到顶新 蒋丙煌:法不朔及

楼主: butten986 (白色的恶魔)   2014-11-18 19:58:24
新闻来源:
苹果新闻
完整标题:
《食安法》罚不到顶新 蒋丙煌:法不朔及既往
内文:
食安风暴频传,立法院今三读通过《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修正案。对于修法后,是否能
罚到顶新等黑心厂商,卫福部部长蒋丙煌在立法院国民党团举行记者会中强调,法律不朔
及既往,但因顶新的案子还在法院审理,有提醒司法单位要重视《刑法》58条,若犯罪所
得利益超过罚金最高额度时,可于所得利益范围内酌量加重,如果司法界了解本次修法的
旨意,间接对顶新惩罚就能罚的重。
蒋丙煌说,行政院提出的《食安法》版本,就是希望罚的到、罚的快、罚的重,不论最后
的修正结果,但当时提出的目的都已经达到,对修法是很满意的;他也说,过去发生令民
众不安的食安事件,经过政府的努力,现在很多问题都已经处理,目前在市面上的食品绝
对比过去安全,“我个人非常有信心,将来可以维护国人食品安全”。
国民党政策会代执行长费鸿泰则说,希望新的《食安法》能适用在顶新跟正义等黑心厂商
,但不朔及既往是法律规范,能适用的是新加入的《刑法》58条概念;他说,希望法官在
判案的时候,能够参考《刑法》58条概念,因为有新增在《食安法》修法中,法官必须做
为未来判案时的考量。
费鸿泰也说,《食安法》修法历经九次协商,在仅仅一个半月的时间完成三读,就是证明
了只要民进党不杯葛,台湾很多东西都能快速向前行;他批评,民进党说《食安法》修法
行政院版本是全军覆没,但是什么叫做法人不除罪化?就像大统长基的案子,就是因为民
进党强调的法人不除罪化、一事不二罚,结果只罚到3800万且已经定案。
国民党立委江惠贞说明,这次修法的第56条,并不是所谓的举证反转与无过失责任的有区
别,是属于有过失有责任,是当时品业者对消费者产生损害时要负赔偿责任。她说,赔偿
责任是指依照厂商提出个别应负的责任,不是制造一个食品要从头到尾做出举证,来负担
所有责任。(黄信维/台北报导)
原文网址: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politics/20141118/508702/
备注:
魏家兄弟:好开心啊!新法最高罚2亿耶!!还好我们在修法前就卖很多了,
现在拿台湾人肾脏的医疗费转投资还可以开公司照顾监狱中的弟弟,
感谢门神!!赞叹门神!!
反正味全股份就算全卖,也是我们的人买,没看到这么多味全员工挺吗?
台湾的大企业是没人敢断银根的~因为根本要不回来啊!
不会遇到申请破产这事啦~
生意不做我们等老弟缓刑出来就移民就不会有人记得~反正小罚不会破产
台湾查理:...我的肾哩....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