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伙伴:
关于上个礼拜五,
立法院院会讨论事项第二案,
中国党团提出对“两岸协议监督条例”交付内政委员会这个决议的复议案,
谢谢bj26bj版友的提醒,我又去研究和问了,
这个提案的机制和目的,我终于了解了,
的确是国民党团要否决他们提出的这个复议案,
以让这个礼拜内政委员会的召集委员吴育升委员可以说:
“这个礼拜的内政委员会是我排案,我要排审两案协议监督条例!”
由于委员会的主席,在审查法案时,拥有对审查程序相当大的主导权,
因此极力要推动监督条例完成立法,以进行服贸货贸等协议的中国党团,
很强烈的提出这个案子。
其中的机制是这样子的:
4月11日院会中通过付委的七个并案审查的两岸协议监督条例,
这七个案子就由程序委员会出来,会经由院会同意,进到了内政委员会中,
本来的状态是安静地在内政委员会中,等待对他垂青的召委将他排入委员会议程,
等待在媒体和国民的注目,委员们与官员们的讨论和辩证。
但是因为召委们都很想要,又每位召委要隔周才轮值一次,
为了抢自己合适的时间,
就有中国党团提出的复议,
于是这七个案子就好像是由内政委员会中被提出来,
悬在半空中,既不是在内政委员会,也不是退回程序委员会,
而是在院会中。
而复议要是通过,案子们就要走回程序委员会,重新再来一次。
但是要是否决复议,
案子们就像从半空中,又降落回到内政委员会,
这个时候,“刚好”这个礼拜的召委是吴育升委员,
他就可以说,喔,这些案子回来了啊,那我来为你们安排审查喔!
于是,这七个案子,就落入吴育升委员的手中了。
为了避免这种情况,为了怕快速的审查对人民的可能不利,
就发生了后来我们礼拜五看到的“放开那个法案!”的四百多个变更议程的表决大战!
以上报告,错误的地方,也请大家不吝更正喔!
我们一定要补充各种知识,让我们的监督力量更准确,
公民进化并团结,让国家不会被少数人操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