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务] 公开私密社团内容

楼主: musashi0839 (常山七次郎)   2014-10-23 09:52:41
先说明,老夫所维护的东西是众板友之前嘱咐我做的。
也就是“做成明确而可遵循的板规范例”以降低心证成分。
只要没有采到板规范例,就驳回检举。
另外,要是有人在钻漏洞,就开讨论后,依照板友群的意见做成新板规范例。
而lamda要做的是扩大心证+陪审团制,将板规范例视为参考。
老夫会积极维护板规范例,是因为当初板友所要求为此。
若板友们今日较多喜欢板工扩大心证的判法,老夫也没有意见。
因为板的存在是众人的意志集合而成的,板众最大板众说了算。
以下是FB社团里面几篇其益的争执点:
除了名字之外,保留原汁原味。若lamda、meowmeowgo同意,
我可以加任何一个板友进去社团里面看。
2014.08.27
陈奕丞(老夫)
8月27日 · 彰化市
两位伙伴,可洽询DiscuService 看看之前乱板者的检举文,
因为完全依照板规以及范例的缘故,没有一篇申诉成功。
希望未来在管板时可以依照:降低心证,增加判例,
的原则来进行。不知两位是否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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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mda 我认同这是未来的方向,但我认为不论怎么判,还是必须要保留有心证的空间,只
是这个心证可以扩大参与的人数,例如陪审团制度的多人心证,对比合议庭三个法官的心证
。我觉得如果是筛选出大约七到九位(连版主在内),这心证的可信度会更高。
8月27日 5:38 · 赞
meowmeowgo 看了 都同一个吉祥物在闹
倒是觉得我提到的那篇可以用内容空洞来处理
而且人家再请问国昌老师 他干麻回文@@......查看更多
8月27日 7:57 · 已编辑 · 赞
lamda 呵呵 我想未来描述内容空洞的条文也可以想办法再更具体一点
8月27日 8:01 · 赞 · 1
lamda 闹版那三条得前两条,我觉得改成以内容空洞专章来描写会不会更好。 第三条改成
恶意造谣 分成团体 与个人 两个条文方向来写
8月27日 8:04 · 赞
lamda
8月27日
http://www.ptt.cc/bbs/PublicIssue/M.1409094813.A.B2E.html
不要把所有问题都诉诸感性跟政治,lamda版主都这样说了
(虽然我是不觉得他有多理性)
这家伙一直点名我,我可以主张这是一种明显具有敌意的挑衅吗?诸位怎么看这件事?
Re: [爆卦] 核四公投只差临门一脚 公审会意图杯葛
※ 引述《blaz (开花爷爷)》之铭言: : 没啥好讲的啊 : 没有一个拥核专家同时具备,
: 地质、建筑、大气、会计、经济专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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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mda 还有 针对特定ID版友点名的行为 应该是具有强烈的引战意图吧。我建议版规增订
:针对点名特定ID挑衅的行为列入罚责
8月27日 7:33 · 赞
meowmeowgo 这篇文章没看到你po的文字耶 是发错篇吗
那如果点名但不具恶意的呢?
用某a这样算点名吗?
8月27日 7:37 · 已编辑 · 赞
lamda 还有 针对特定ID酸人这个动作 我认为无法促进版面里性探讨,因为背酸的对像 在
第一时间必定极为容易被激起情绪(这就是一种包装的比较隐晦的引战) 并试图以挑衅 来引
动被点名方非理性行为 进而产生藉题发挥的空间 我很好奇他这样故意点名背后的动机是什
么?当然我无法百分之百肯定 但我合理怀疑 是借由这样的行为以激起我的情绪(我承认第
一眼看到被酸得当下挺愤怒) 削弱形象 以近形文化大革命是人格斗争 一方面抒发被警告与
被否定的不满 二方面如果能拉下立场明显反核的版主 对他们的言论推展有帮助
当然这是合理的怀疑 我无法百分之百的确定他们的动机必然是如此 诸位以为这样言论背后
的动机可能是什么呢?
8月27日 7:40 · 赞
lamda 没有人说不能反核,这句话从头到尾都是反核再说的,
不反核说的都是你若不是核能专家,就请先去了解核能发电,
也请去了解其他各种发电的成本及风险,
不要把所有问题都诉诸感性跟政治,lamda版主都这样说了
(虽然我是不觉得他有多理性)
8月27日 7:42 · 赞
meowmeowgo 我只是想说如果向脸书有时候不是也会有人用回文吗 比如说以下:
陈奕丞 在吗
是不是又有心证问题
8月27日 7:42 · 赞
lamda 这的确是有心证问题,其实对每个挑衅,引战的判决,除了特定文字以外,有一些
没有特定文字但意欲传达该意图的,只能靠心证来判断
8月27日 7:44 · 赞 · 1
lamda 而我是当事人 当然我会受本身情绪的影响,所以才问问诸位的看法 当然如果我本
身涉利害关系的话,我应该自请利益回避不可加入裁判
8月27日 7:45 · 赞
lamda 我觉得不可否认的是,除了对特定攻击文字的规范以外,一定会有一些人是故意使
用闪避掉被绝对定义成攻击判定的文字以达挑衅引战谩骂的事实,举例:"你这个智障" =>
转换成 你脑细胞已达完全坏死腐烂恶心的地步 只能以残障的意识说著愚蠢的梦话
8月27日 7:50 · 赞
meowmeowgo 这太容易了 稍微有点脑袋的都办的到 所以才需要心证的部分
版规再怎么定都一定有漏洞 总不能列一串文字狱说这些都不能打吧
8月27日 7:52 · 已编辑 · 赞
lamda 我想 版规的制定在文字上不可能完全清楚定义出所有具有攻击性的文字 即便今天
某些文字被定义了 还是可能发生故意闪避特定文字却仍然进行挑衅意图的行为,所以这类
判定,到最后还是要落在心证的选择上
8月27日 7:52 · 赞 · 1
lamda 对阿 列一串文字狱也没有绝对的用处(但有一些部分的参考价值 例如定干你娘机掰
这类文字) 因为还是会有人闪掉这些被定义的文字形式,进行实际的人身攻击行为,我想法
律的精神本质还是比形式重要,只是说如果要以判定本质精神为主的话,就涉及到心证是否
有公正性。就像有光明就会有黑暗一样,有具体形式的条文,就会有钻法律漏洞的行为,有
不需要心证的判定,也必然会有只能透过心证判定的情况。
8月27日 7:59 · 赞
meowmeowgo 脏话是一定要禁止 骂人的方式太多种了 骂人马英九 你吴敦义这种也很难管
8月27日 8:04 · 已编辑 · 赞
lamda
8月27日
在这篇文章中,诸位认为下列这一句算是对我的人身攻击吗?
我没想要正式警告他,只是想听听诸位的想法,我个人认为是,
http://www.ptt.cc/bbs/PublicIssue/M.1408957285.A.F45.html
推 litcurler : 版主的智商真是不让人意外 08/26 20:36
[公告] XDDDDDDDDDD警告一次-攻击特定立场
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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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owmeowgo 我认为管太严了
8月27日 18:22 · 赞
陈奕丞 我也是....
8月28日 22:17 · 赞
接下来这篇是主要争执点:
lamda
8月27日
我先PO一下对公告底下推文的回应-也是公告
诸位看一下有没有要修改之处...
http://www.ptt.cc/bbs/PublicIssue/M.1408957066.A.526.html
对于追诉时间点的问题嘛
在这一点上面,目前没有明确条文规定可以追溯到多久以前的既往
就像我之前在很多有激烈争吵情况的长串推文中 尽量采取道德劝说
所以对这个追溯时间的范围
我的立场也是希望大家能接受我的道德劝说
溯及既往的时间以公告前两个礼拜的时间为主
过去的恩怨就一笔勾销算了 日后重新再战(?)
不然这样会桶不完......XD
当然如果想要从0421开板的时间点开始向后检举 我也是可以接受的
只是大家要有心里准备 如此一来可能很多人都要有段时间进桶冷静
这也是我一开始就暗示 大水桶时代与大检举时代即将来临的意思
当初一方阵营来信检举对方违规时 我也曾征询对方是否愿意采用我的做法
彼此尊重,不要走向这条不归路
不然,这版规定下去一定会有反作用力
不太可能只砍对方却不砍自己
但检举者坚持要伸张版规的立场,
所以然者,就成了你现在看到的结果。
还有 目前接手的申诉案件里,正反方都有非常多检举案件
目前只是概略处理一下 找出两方同意的标准
如果踊跃检举并追求每一身诉案件确实处理的话
那还是一样会回到前述大水桶时代的结果
还是说治乱世非得用重典?我个人感性上不倾向这么做
但理性上,我不逃避需要这么做的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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