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食安问题有解

楼主: souldragon (依法不依人)   2014-09-08 01:34:34
※ 引述《wahaha99 (此方不可长)》之铭言:
: 这一连串的食安风波, 问题都是来自上游食品业者的原物料,
: 以味全这种大厂没有把关能力说不过去,
: 但却又难以要求一些糕饼小铺小店也能同样把关, 毕竟规模相差太远。
: 要如何取中间点? 这是不可能的事情,
: 因为找不到(要是能订出标准, 厂商一定逃避)。
: 所以我的看法是, 食安法要订定 <自承宣告特别条例> ,
: 厂商如果自愿宣告产品风险自承, 那么未来抓到使用问题的上游原料,
: 将从法律面视同为已知而刻意采用, 必须承担同等刑事与民事责任,
: 就不会有大厂出来哭哭 "我也是受害者"。
: 有能力自己检验把关的厂商, 如果为了商誉与竞争力, 就会去宣告,
: 也可以淘汰那些只想贪便宜的厂商或劣质商品;
: 相反的, 那些糕饼铺与小贩, 没有去宣告也不会有人责怪,
: 就看消费者有多少信心。
: (他们可以采用有宣告的厂商的原料, 来增加消费者信心, 增加竞争力)
: 这个宣告将采个别产品宣告与全公司宣告两种模式,
: 管理也很容易, 政府只要有单位负责登记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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