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老师您好:
老师之前有在文章中指出:我国宪法增修条文第11条“自由地区”与“大陆地区”的文字
,以及在前言所提到“因应国家统一前之需要”的叙述。这些文字隐含了“中华民国主权
仍及于中国大陆与蒙古西藏”、“中华人民共和国并不存在”的主观想像,并将“中华人
民共和国”矮化为“大陆地区”,无视其主权存在的客观事实。
1.虽然目前状况为台澎金马的国名是中华民国,但中华民国的宪法规定不符合实际状况,
我国无法正常国家化有非常大原因在于宪法的默认立场以及目前执政党认为中华民国与中
华人民共和国同属“一个中国”,而非国与国之间关系。
则这部分,法律上有何手段可使其名副其实?是可以透过修宪,或制宪,或其他方法使我
国正常国家化?但另外另人担忧的是,邻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断对我国进行文攻武吓,以
各种手段强逼我国必须得在“一个中国”架构之下,中国问题目前似乎无解,想请教老师
看法?
2.另外就是关于国际问题,伊斯兰国组织称要占领新疆,老师认为这一系列的国际事件对
我国的启示可以如何解释?
3.最后是想问比较轻松的问题,老师有特别喜欢的动物吗?比如猫咪或青蛙之类,老师有
没有不喜欢吃的食物,比方青椒。(希望前两个问题可以入选,谢谢小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