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二种就是都更,
: 台北市有许多老地主,没钱都更又不想给建商捧去,
: 至今还守着自己小家园。
: 所以循这个模式,跟地主谈,地主要拿多少尽量满足,
: 不要建商介入,政府自己就是建商,
: 画图找建筑师,盖房子找营造厂。传统都市更新盖完,
: 建商多拿3~5成,这就是为什么都更后,原住户的新房子坪数常常会缩水,
: 如果没有建商,那原来建商的利益政府和地主可以共享,
: 原地主的坪数不仅变大,配上奖励容积甚至可以一坪换两坪,
: 至于奖励容积认定是市政府的权责,所以是球员兼裁判(笑),
: 盖好后政府获得的部分就拿来当社会住宅,
: 这个办法不仅可以解决社会住宅,还可以解决现有都更不足的问题,
: 一石二鸟。不过在某些细节上,政府需要自订专法和专门组织处理,
: 例如营建时某些专业技师的签证,应如何施行,这些都是需要考虑。
推 sharkimage:看起来真的好复杂
其实并没有很复杂......简单四个字来说..... 就叫做 "腾笼换鸟"
我们可先在一块遇定进行 "公办都更" 的老旧社区附近
找一块公有地兴建 "都更用"社会住宅 然后依据所分配到的户数
把"公办都更"社区 分为不同的施工期 陆续施作.......
第一期完工后 看社会住宅住户意愿 迁入一期新宅
(理论上大家都想住新宅 但不排除有闲麻烦 或临时不方便的情况)
第二期原住户 迁入第一期住宅与社会宅 剩余空屋... 第二期都更开工...
and so on.........
等到整区都更完成.....大概也两任市长过去了.....
这个时候 原本的社会宅应该就可以空出来做原本的 公益宅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