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节录)
台湾消防员每周为 84 小时至 180 小时的高工时,相较于香港采“勤一休二”,仍在争
取每周工时从 54 降至 51 小时;日本东京“勤一休 1.5”,每周工时 40 小时,而台湾
如此的高工时,如此的劳动条件与人力配置,真能够提供一个完善的救灾救护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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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南》争取合法工时,消防员走上街头
(本文选录自《行南》第五期)
“这种根本就是一种虐待,可是却还是有人可以麻痺到这个样子。”--徐国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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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说:消防员要合理工时,不是超人工时(24H)!(摄影:陈品君)
消防员工作的“一天”,是连续 24 小时;少数县市工作一天休息一天,多数县市工作两
天休息一天,轮休规律不因国定假日而有差别,遇到台风或天灾直接停止轮休、无法回家
,更别提国定假日。加班时数长,超过规定正常工时是常态,甚至加班工时没全数给加班
费也是常态。薪资方面,帐面上依年资四万到六万不等,然而除以每月总工时,换算成时
薪可能只有 160 元左右。工作内容五花八门,大多数与消防专业无关,经常是高危险的
工作性质,让消防员随时有受伤或者是死亡的危险,除了肉体上的伤害,心理压力与创伤
更是无法评估,另外也因为 24 小时的工时,长期下来,罹癌或是肝脏病变的机率大增。
本就没有工会,更因为“公务人员不能组成工会”的限制,消防员集体也不能组成工会来
为己发声,只能依赖陈旧的制度保障。这样的工作,换做是你,会想要做吗?讽刺的是,
其身份虽为人人称羡的“公务员”,但实质上是一群工作条件与一般民众对“公务员”的
印象──坐办公室、八小时工时的工作条件,有着天差地远的弱势,记者问“你们把自己
当成劳工还是公务员?”徐国尧回应“我们把自己当成劳工……还不如”。
发起这次游行的徐国尧是高雄市的基层消防员,他认为自己处于一个不合理的工作环境,
因此自去年起,开始向中央、地方各部会陈情,在一连串的上书后,终于获得重视,在
2012 年年初,对徐个人试办一天工作八小时的方案,然而五月又取消,徐国尧猜测取消
试办的原因可能是“局长遭受很多各界的压力,比方说其他县市的消防局长会跟他说‘你
这样搞,以后我们这边若也是这样搞,可能人力会不够。’”体制内陈情未果,徐国尧于
是转从体制外施力,遂发起游行,诉求三大问题:“争取合法工时、落实消防专业、制定
法治消防”。游行利用脸书来宣传,聚集近千人响应,但有不少消防员在活动前受到上司
压力,有柔性劝说“‘上面’会讲,跟你转达一下”;也有强硬表示“如果你去参加之后
,你会怎样会怎样……”,徐甚至听闻某县市主任秘书对基层消防员说:“现在 OO 市喔
,县市合并,有些地方也很远呢,你知道吗?要不要去 OO?OOO(山区)要不要考虑一下
?”。徐国尧本人则是在今年六月底从市区不当调动(注1)至离家 50 公里的山区服务
队。在活动前夕,不少基层消防员向徐表示,队上突然安排要在当天来个训练课程或者临
时会议,在旁人看来不免怀疑是否有意阻挠游行进行。
8 月 31 日,消防游行在高雄市消防局前集结,再一路游行至高雄市政府前。有将近
300 位来自全台各地的民众参加,包含消防员家属、退役消防员、也有蒙着脸避免被上
司指认的现役消防员。游行虽然引来大批媒体关注,却无法吸引市府高层的注意,最后消
防局专门委员李清秀愿出面接下请愿书,但消防员认为若抗议诉求只由局内承接,最后仍
会不了了之,游行最后在警方警告将开始驱离前结束,人群就地解散,但是长年隐藏在引
人羡慕的公务员身份背后,消防员劳动条件的不公,已浮上台面。
“超人”般的工作与常人的身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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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说:消防员不怕执行危险性高的勤务,愿有职业安全上的制度保障。(摄影:陈品君)
台湾消防员人力配置受《消防法》规定,由内政部消防署订定标准,但消防的一切经费概
由地方政府负担,因而如何配置,也就取决于地方政府的财政状况。而消防员虽然为公务
员,但因为其工作专业上有一定的特殊性,经消防特考铨叙,另有奖惩办法与因地制宜的
标准(注2)。
根据内政部截至 2012 年 8 月底的统计(注3),目前全国实际员额 13,235 人,消防人
力配置比率以实际员额计为 1:1,758,台北市 1:1,644、高雄市 1:1,857、新北市 1
:1,922、台中市 1:2,383、台南市 1:2,008,整体而言,远高于美、日等先进国家,
如东京都 1:682、美国纽约市 1:486。更由于人力上的不足,除了在台北市、桃园县、
嘉义市、高雄市与部分县市的分队进行“勤一休一”(做一天休一天)制度(注4),其
他则是“勤二休一”(做两天休一天)。保守估计,一个消防员一个月可能要做上 360
个小时以上不等,但又因为《消防勤务实施要点》(注5)当中规定:每日勤务 8 小时(
总计每月 240 小时左右),很多消防员每月超勤 100 到 200 个小时,且受到《消防机
关外勤消防人员超勤加班费核发要点》(注6)的加班时数限制,但最多能上请的加班时
数却只有 100 小时为上限,造成每个月会有 100 多个小时的黑数出现,等同于“做义消
”。
消防员平日工作的内容,根据消防法为三项:“预防火灾”、“人为与天然灾害抢救”及
“紧急救护”。具体来说,平日工作除了在辖区内进行防灾宣导、消防安全检查、消防水
源调查,另外就是抢救演练与保养装备器材,这些“预防火灾”的工作之外,就是在门口
柜台值班,或是待命:等待紧急救护与救灾的任务。这些任务多为紧急且危险性高的勤务
,然而,一些和消防专业无关的工作,例如抓猫、捉蛇、打蟑螂或者是其他千奇百怪的工
作,都被算在“人为与天然灾害抢救”与“紧急救护”之下;将“为民服务”无限上纲,
混淆了消防最初被创建的意义,也造就了民众对于“消防”这项公共服务的误用与滥用。
徐国尧说:“像是曾经有人通报防火巷堆积杂物,消防员表示应该由清洁队处理,民众却
说‘这防火巷呢,不是你们消防队管吗?’;也有民众捡不到水沟盖下的钥匙、甚至不会
写功课而拨打 119。”目前欠缺更明确的勤务内容,一旦民众求助项目超出消防三大任务
范围而打火兄弟拒绝出勤,不仅可能被冠上“公务员心态”落人口实,更可能遭受高层惩
处。
依《公务人员周休二日实施办法》(注7)第4条,消防为全年无休服务民众,应轮班、轮
休;《消防勤务实施要点》中规定每日勤务时间为24小时,而“服勤人员每日勤务八小时
”。然而,消防员当前却只能“勤一休一”、“勤二休一”,且常超时加班还做白工。
因此,台湾的消防员在这样的制度下,必得如同漫画中的超人一般牺牲“奉献”并十项“
全能”,但现实上他们却没有超人般的身体,有的只是如同你我一般正常的肝、正常的心
灵,却因为消防工作“整个人都很累,每天都很累,但每天又睡不太著”。也如同你我一
样,有亲爱的家人, 但消防员之间却流传一句俗谚“消防尪,三暝两眠空(台语)”,
意思是“嫁给消防员的妻子得常常独守空闺,先生都不在,有什么事都要自己撑”,突显
了消防员难有家庭生活,就如游行当天,声援亲属谢小姐说:“台南是勤二休一,孩子小
时和爸爸不熟,不给爸爸抱,好不容易记起来,但是爸爸又要走了,下次回来又不认识了
。”徐国尧也忆起数年前的一位前辈,为了排三天的休假好回去南部探望子女,与他人调
班,而必须连续3天甚至5天在消防队执勤与备勤才行。
市政府的相关回应与游行后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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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说:消防大游行。队伍抵达高雄市政府前广场,表达诉求。(摄影:黄昱杰)
游行当天,高雄市消防局的发出声明稿表示:“希望目前消防员能够知足、感恩并认真工
作”,因为“消防员目前起薪五万七,月薪六万的比比皆是,待遇都还不错”。记者于游
行当天访问了高雄市消防局李清秀专门委员,针对消防员“争取合法工时”的诉求,专委
表示,消防员其实“勤务是轮流执行的,有排到的话就出去(执勤),没有排到的话就是
‘备勤救灾’。‘备勤救灾’就是你可以在分队里面自由活动,包括你夜间就寝、休息、
用膳、读书看报,这些都可以。”所以“并不是 24 小时连续不断的工作”,“24 小时
只是时间绑住,不是一直在工作”。记者续问此“待命备勤状态”是否会影响紧急救护?
因徐国尧提到,若消防员排到夜间紧急救护班“你放心让一个刚被从床上挖起来的消防员
开快车送医吗?”李专委回应:“消防工作性质特殊,入行前就应该知道,进入后应学习
适应这个体制”。最后李专委回应游行诉求“落实消防专业”:拒绝非关消防专业的业务
,表示“这就是属于‘临时派遣勤务’,这叫‘为民服务’,…目前量是越来越多,但消
防单位已经提供很久了,若要一次完全剔除也不是现在,倘若往后有适当时机,会再研究
。此‘临时派遣勤务’是无法明确规范的,因为本就是业务临时指派。”未将消防员的勤
务内容明确设限,以至于有包罗万象的“为民服务”,已造成不义的结果,例如有一案例
是消防员在海边救人,不慎掉入七公尺的箱涵,铨叙部却认为不符合《公务人员抚卹法》
(注8)第五条第一点“冒险犯难”,因而不是“因公殉职”,而是“因公死亡”,没能
从优抚卹(注9)。
记者发现,当天在游行队伍后方,有少数几位消防员并未进入队伍,记者上前访问,对方
一度不愿表明身分,他们因为有听到局内风声:在游行之后,长官会从摄下的录影当中一
一指认参与的现役消防员及其家属,可能危及到年底考绩,所以只尾随在队伍之后,不进
入声援。
游行结束后,记者向徐国尧问及后续行动,徐表示希望能“突破‘公务人员不得组织工会
’的法律限制,希望透过组织工会,凝聚力量来争取应有的权利,并推动消防员管理法规
”。然而这部分必须修改现行法条,长路漫漫。虽然今年5月立法院接获陈恺翔先生的陈
情案(注10),吁请消防署同意于各县市消防人员成立消防人员公会,但“公会”仍少于
“工会”有劳动三权的保障:团结权(组织工会与加入工会的权利)、集体协商权(与雇
主交涉有关劳动条件订立劳动协约的权利)与争议权(劳工争取主导地位以罢工、怠工、
围堵等各种团体行动,对资方施压的“团体行动权”),对于消防员集体的权利争取,仍
有不足之处。
结语
借由这次游行,暴露了台湾消防体制中,打火英雄的血汗工作与难处。台湾消防员每周为
84 小时至 180 小时的高工时,相较于香港采“勤一休二”,仍在争取每周工时从 54
降至 51 小时;日本东京“勤一休 1.5”,每周工时 40 小时,而台湾如此的高工时,如
此的劳动条件与人力配置,真能够提供一个完善的救灾救护体系?而“为民服务”的口号
让消防员承担了非关消防专业、五花八门的、提供各种公共服务的责任,众多消防员坦言
,他们十分乐意为民服务,但若无法“依法行政”,没有相关法规的规范,是无法真正有
效达到“专业分工”。
台湾社会应慎重看待此问题,使消防勤务内容有明确的法规制定,才能利用专业分工与充
足人力,进而提升台湾救灾效能与减少人力折损率。期望此次消防游行举办所在地的市长
及市府团队能切实检讨并改善消防员劳动问题,给予相关诉求正面回应,因为有合理的劳
动条件才能提供有品质的公共服务。
注解
1. 违反“调动五原则”就是不当调动:基于企业经营上所必需,不得违反劳动契约,对
劳工薪资及其他劳动条件未作不利变更,调动后工作与原有工作性质为其体能及技术所可
胜任,调动地点过远,雇主应予必要之协助。
2. 《公务人员特种人事法规汇编》,第 319 页,http://ppt.cc/LrNG。《高雄巿政府消
防局消防专业人员奖惩标准表》。
3. 消防机关员额资料,内政部消防署网站,http://ppt.cc/Bm28。
4. 人力器械配置与勤休受此标准规定:《直辖市县市消防机关员额设置基准》,内政部
消防署网站,http://ppt.cc/c2bw。
5. 《消防勤务实施要点》,第十二点,台北市政府网站,http://ppt.cc/3E6W。
6. 《消防机关外勤消防人员超勤加班费核发要点》,植根法律网,http://ppt.cc/5JiM
。
7. 《公务人员周休二日实施办法》,全国法规数据库,http://ppt.cc/x6vg。
8. 《公务人员抚卹法》,全国法规数据库,http://ppt.cc/86WA。
9. “救人摔死不算殉职 勇消妻批政府”,TVBS网站,http://ppt.cc/c1R4。
10.《立法院议案关系文书》,立法院数据库,http://ppt.cc/iVPy。
受访者名单
徐国尧 (游行发起人、现役消防员)
陈耀森 (退休消防员)
T先生 (游行队伍中,现役消防员)
张先生 (游行队伍中,现役消防员)
匿名男性(游行队伍中,现役消防员)
匿名男性(游行队伍后,现役消防员)
张大姊、朱小姐、Linda、谢小姐、余先生(消防员的家属)
林小姐(消防员的朋友)
李清秀 (高雄市政府消防局专门委员)
采访:李柏萱、周孟涵、陈品君、庄程洋、黄敏惠、黄昱杰、黄奕涵、蔡雅如、郑培宏、
苏江翰
摄影:陈品君、黄敏惠、黄昱杰
资料提供:行南
“行南”是由南方青年与学生共编的一份双月刊。希望透过具体地方事务的报导和在地产
生连结,不论是南部的工业城、农村,或是生态问题,我们也报导校园学生事务与青年议
题,愿促进一个更友善、多元、关怀的南台湾社会,并让台湾社会的南北两端开启互动的
契机。自诩成为南台湾的大声公,让久被遗忘的南台湾主体性与活力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