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绪三十一年六月,梁启超代其撰写《东西各国宪政之比较》等奏折,
协助杨度写了《中国宪政大纲应吸收东西各国之所长》和《实施宪政程序》两文。
并根据中国国情提出一个方案,实行两院制;实行司法独立;
实行责任内阁制;实行地方自治;制定宪法。不久,慈禧连续召开会议,观其奏折,
加以讨论。讨论结果认为专制政体无法继续,同意走日本的道路,于七月十三宣布预
备立宪。
如果梁启超主张的君主立宪成功,中国就没有陷入巨大动乱,也没有后面的南北政府之争
,也没有国共内乱,也不会有张志军来台,简单来说中国上个一百年都在浪费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