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新闻] 美最高法院︰警查手机须持搜索票

楼主: IbarakiKasen (非洲扇feat.EU)   2014-06-27 12:17:03
※ [本文转录自 Gossiping 看板 #1JhExkpP ]
作者: IDfor2010 (116) 看板: Gossiping
标题: [新闻] 美最高法院︰警查手机须持搜索票
时间: Fri Jun 27 12:11:24 2014
美最高法院︰警查手机须持搜索票
自由时报 – 2014年6月27日 上午6:10
〔编译俞智敏/综合报导〕
美国最高法院二十五日无异议裁定,警方要搜查被捕嫌犯的手机内容,必须先取得搜索票
。在愈来愈多民众担心数位通讯内容遭政府侵犯之际,最高法院做出这项有利隐私权的裁
定,意义相当重大。
手机等同住家 受美宪第四修正案保护
最高法院九位大法官是在审视有关刑事嫌犯手机遭警方搜查的两起案例,权衡执法人员查
获重要事证的利益以及宪法赋予的公民自由权利后无异议裁定,手机应和住家等其他个人
财产一样受到美国宪法第四修正案保护,得免于“不合理的搜索和扣押”。
大法官罗伯兹(John Roberts)在意见书中写道,尽管在某些紧急状况下,例如警方自身
或他人性命安全受威胁时,可能允许执法人员未获法院授权迳行搜索嫌犯手机,但大法官
们认为,包括司法部在内的执法机关仍应先取得搜索令才可搜查嫌犯手机内容。警方仍可
先扣押嫌犯手机,把手机关机或取出电池,如果警方担心手机内重要事证在重开机时遭远
距销毁,则可把手机放进特制的电磁波隔绝袋(Faraday bag )中再申请搜索令。
罗伯兹写道,大法官们无法否认这项裁定可能冲击执法人员打击犯罪的能力,但维护隐私
权原本即有其代价。罗伯兹也承认手机在现代生活中的独特性,手机和警方在嫌犯身上找
到的其他物品不同,“不仅止是另一项便利的科技用品”,更是无所不在、威力愈来愈强
大、储存个人敏感资讯的电脑,对许多人而言是生活的重要隐私,他甚至说“火星访客可
能会以为手机是人体构造的重要部分。”
加国最高法院 去年也曾做出类似裁定
法界人士认为,最高法院这项裁定可能对部分司法判决产生重大影响,因为执法机关愈来
愈习惯在嫌犯被捕后立即搜查其手机内容,但警方也可透过行动装置迅速向法院申请搜索
令。乔治华盛顿大学法律系教授克尔表示,最高法院这项裁定相当大胆,因为这是第一件
电脑搜索案例,法院的裁定证明在新的数位时代,过去的规则已不适用。在美国国安局前
雇员史诺顿去年揭发美国政府大规模电子监视计画后,一般民众对于政府侵犯个人隐私,
尤其是针对电子通讯内容的忧虑日升。
加拿大最高法院去年也曾做出类似裁定,认为警方应先取得搜索令才能搜索嫌犯的电脑或
手机内容,因为这些装置“可让警方取得几乎无限的资讯”。但在英国,警方在无搜索令
的情况下搜查嫌犯手机及其他电子装置的作法却被视为例行公事。
https://tw.news.yahoo.com/美最高法院-警查手机须持搜索票-221028869.html
作者: Miule (Miule)   2014-06-27 12:31:00
手机是人类的体外器官
作者: emeth66 (迈向梦想之地)   2014-06-27 12:34:00
9.2会无视这篇
作者: onelove (一拉)   2014-06-27 12:38:00
这个去告,没有政治力介入的话 台湾判决会相同
楼主: IbarakiKasen (非洲扇feat.EU)   2014-06-27 12:39:00
^^^^^^^恩.....有点难
作者: jeneaqa1 (ja)   2014-06-27 13:28:00
台越走越回去了
作者: reaturn (廿年后回头看台湾)   2014-06-27 13:31:00
选择性执法的问题不除,之意再良善也会被恶用
作者: zoobox (zoobox)   2014-06-27 13:38:00
这才是大法官的高度啊!
作者: med5566 (很有美德的5566)   2014-06-27 14:13:00
继续造谣警察破门,要告饭店撵走奥客快去告
作者: thisis347 (竹竿)   2014-06-27 14:50:00
反观..
作者: GTR12534 (カラス)   2014-06-27 16:37:00
所以有火星访客!?(重点错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