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店报案?警:破门的是饭店人员非警察
http://newtalk.tw/news/2014/06/25/48611.html
中国国台办主任张志军今(25)日来台,数名疑似国安人员上午则强制破门,闯入民主斗阵
、反黑箱服贸民主阵线成员入住饭店的房间,还要求民众需离开,否则将被强制架离。民
进党立委尤美女与警方联络后,警方表示,此事是“饭店报案”;航警局还强调,破门的
并非警察,而是“饭店的人”。
尤美女指出,与警方联络后,警方称此案是饭店人员报案,表示他们要求住客离开,住客
却不愿退房,所以航警局才派了1名男警、5名女警到场。至于民众的房门被闯入,航警局
说,这并非他们做的,而是饭店人员自行破门。
不过,尤美女表示,民团拍摄的影片中,警方称依据观光局规则第23条和第27条,“请没
有登记的人离开”,却说不清楚是什么法的第23条和第27条。办公室向观光局询问后,观
光局说,跟登记有关的条文是《观光业旅馆管理规则》第16条,“观光旅馆业应备置旅客
资料活页登记表,将每日住宿旅客依式登记,并送该管警察所或分驻 (派出) 所,送达时
间,依当地警察局、分局之规定。前项旅客登记资料,其保存期间为半年”。
另外,《旅馆业管理规则》第23条指出,“旅馆业应将每日住宿旅客资料依式登记,并以
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适当方式,送该管警察所或分驻 (派出) 所备查。前项旅客住宿资
料登记格式及送达时间,依当地警察局或分局之规定。第一项旅客住宿登记资料保存期限
为180日”。
而同规则第27条规定,“旅馆业发现旅客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即报请当地警察机关处理
或为必要之处理。一、携带枪械或其他违禁物品者。二、施用毒品者。三、有自杀迹象或
死亡者。四、在旅馆内聚赌或深夜喧哗,妨害公众安宁者。五、未携带身分证明文件或拒
绝住宿登记而强行住宿者。六、行为有公共危险之虞或其他犯罪嫌疑者。”
关于前两项登记每位入住者的规范,观光局表示,他们当初是因警政署的“流动人口登记
办法”而增订相关规则,而警政署已经在2008年废止这个办法,因此观光局曾要求说是否
也可将这两项条文拿掉,但警政署表望观光局继续留着。
尤美女说,航警局稍晚会发布声明,她们也会继续追查警方的说法是否属实。
到底是依据哪一项破门的?退1万步来说,就算是第5项的拒绝登记,为何昨晚会让他们
住宿,今天才要求离开?在里面的一定是房客吗,为什么不可能是访客来找房客玩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