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frogha1 (Dangelo)
2014-06-23 11:16:43※ 引述《[马路探子]》之铭言:
: ───────────────────────────────────────
: ◆ 投票中止于: 06/23/2014 00:29:22 Mon
: ◆ 票选题目描述:
: 目前仅lamda参选,故选举以赞成/反对二择一的方式进行投票,即日起开始投票,
: 投票时间为一周,投票人员无任何限制,关于其政见,请至板上搜寻lamda之文章。
: ◆投票结果:(共有 460 人投票,每人最多可投 1 票)
: 选 项 总票数 得票率 得票分布
: 支持lamda担任板工一职 104 票 22.61% 22.61%
: 反对lamda担任板工一职 356 票 77.39% 77.39%
: ───────────────────────────────────────
这个投票结果还是必须要遵守
不过补救办法还是有
因为这个投票结果导致无法产生新版主
所以势必要再办理一次版主选举
下次选举, 就不要用 "支持" 跟 "反对" 的选项, 这样很容易被中国党的党工操弄
直接提出2个版主, 让大家选一个
如果只有一个版主出来竞选( 例如 lamda ), 那我可以自愿成为第二个候选人,
当然我不是要来跟lamda竞争的, 我是来陪公子读书的
不过为了避免党工又把票灌给我, 刻意让lamda落选, 我的政见就是, 一律封锁统派
党工po文
统派要如何判断? 由我自由心证!
再办一次版主选举吧, lamda自动成为候选人之一
作者:
timshan (仲轩)
2014-06-23 11:18:00是,至少要两组候选人(疑,怎么搞得很像成大选学生会长XD
上次 forevergood来不及选很可惜 希望他这次也可以出来
作者:
arbwen ( )
2014-06-23 11:19:00那我推荐乡民日报的喵喵狗出来选
两组以上,桩脚组就可以直接透过灌票当选了!因为我们人数不够多啊
作者:
timshan (仲轩)
2014-06-23 11:21:00楼上,人数不够就去八卦烙人吧= =+
作者:
pttjordy (Archer)
2014-06-23 11:23:00如果要规定有推发文过的才能投票如何
作者:
inaina ( )
2014-06-23 11:25:00赞成设立门槛,至少要有在板上发过文
作者:
timshan (仲轩)
2014-06-23 11:26:00提议发文限制登入180次
不赞成发过文的 党工帐号都养了 轮流洗一下文难度也不高
干脆限定只有参与过太阳花并且提出证据的人才能参选算了
作者:
shizukuasn (SCP-999è¶…èŒ)
2014-06-23 11:28:00现在包括Fitness板还有其他一些板已明显有人刻意在冲文
作者:
shizukuasn (SCP-999è¶…èŒ)
2014-06-23 11:29:00章数 看发文根本不准(除非一个一个google文章内容)
作者:
akirakid (子连れ狼ー仔猫篇)
2014-06-23 11:32:00我没发过文章,不过我本来就是专门路过的没差
作者:
shizukuasn (SCP-999è¶…èŒ)
2014-06-23 11:33:00不过目前发新闻文or转录文章只需要附上20字心得 感觉也
所以说就比别人更会灌票 或像这篇原PO f大所言就好了其实也可以记名用推文投票 办法其实不少
作者:
akirakid (子连れ狼ー仔猫篇)
2014-06-23 11:36:00嗯,那些吉祥物发文数应该都比我多很多 囧
作者:
arbwen ( )
2014-06-23 11:36:00真的 吉祥物发文都比我多....
作者:
shizukuasn (SCP-999è¶…èŒ)
2014-06-23 11:39:00吉祥物是??
哞哞?比较简单就限上站次数啊 1000就叫他们回家了不过相反的这好像也不是什么值得鼓励的方式
作者:
timshan (仲轩)
2014-06-23 11:46:00登入次数180次是先跟八卦版看齐 有需要再提高
作者: minaminojill (hisako) 2014-06-23 11:46:00
没发过文但每天都看文路过
作者:
shizukuasn (SCP-999è¶…èŒ)
2014-06-23 11:50:00还是规定要提出为什么投这一票的原因 才能算有效票?不过这样很麻烦.....
作者:
gary27 (小龟)
2014-06-23 11:54:00就限制上站数或发文数吧,实体选举投票也是限制居住地和户籍迁入时间的
作者:
jetalpha (月迷風影)
2014-06-23 11:54:00设定选举的投票数上限如何?超过该数目则当次选举无效对正常投票人来说,选举无效只是无效,但对有心灌票的人来说,选举无效等于做白工…每次无效就讨论是什么情况,这样很没效率但可以维持制度
作者:
HwangTW (谷歌翻译王)
2014-06-23 12:00:00如果改成180的话我只好再等了(8X天路过
作者: miniwing 2014-06-23 12:00:00
记名投票
最简单 也最公平(笑) 的就是灌票灌赢别人可以去站方建议什么投票通知之类的?
作者:
jetalpha (月迷風影)
2014-06-23 12:14:00所以要设定投票人数上限啊,超过就无效,事前花几天讨论透过讨论的过程确定人数跟投票资讯有让版友知道灌票是种要冲高很简单,要抓刚好超困难的技巧另外,设定票数上限是指在版内说明,而不是软件设定…
作者:
imasli (asli)
2014-06-23 12:20:00PUSH
作者: tinnylhu 2014-06-23 12:44:00
推
作者:
TheRock (就是这样)
2014-06-23 12:47:00赞,我也可以来陪 lamda 公子读书。 :D
作者: attis 2014-06-23 12: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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