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yduiy (奶茶)》之铭言:
: 关于台澎住民与中华民国人民的国籍有几个问题很好奇:
: 1. 按照前文,因为在1952年“日本法院于同年 2 月,以日本政府事实上无法
: 管理台澎为由撤销台澎人民的日本国籍”与签订了台北和约,所以在1952年2月以前在台
: 湾出生,并且直系血亲尊亲属与本人在台湾有户籍的人都是原台澎住民?他的后代都是
: “原台澎住民的后代”吗?
原台澎住民是指本身在 1945 年以前出生,
在台湾有户籍、且不具除日本以外其他国家国籍的人。
1952 年以前出生,
在台湾有户籍的人可能是原中华民国国民逃难到台澎后生下的小孩。
如果是这种情形,这样的人是原中华民国国民的后代,
不是原台澎住民,也不是原台澎住民的后代。
: 2. 日本的国籍也是采属人主义认定吗?所以要证明自己是台澎住民或其后代可以去户政事
: 务所申请日治时代户籍资料(可以连线办理),是不是只要申请到证明自己的直系血亲尊亲
: 属是在1952(1945?)年以前出生,并且他与他的父母都在台湾有户籍就可以证明他是原台
: 澎住民?其后代就申请证明是原台澎住民后代的户籍资料?然后投台澎住民公投?
是的,日本国籍采属人主义。
判断身分的时间点同上。
要证明自己是原台澎住民后代的话,
就是出示能证明自己的直系血亲尊亲属是原台澎住民的户籍资料。
: 3. 请问如果我的直系血亲尊亲属没有一个人在1945年以前具有中华民国国籍,我就没有
: 中华民国国籍?如果我的父母是原台澎住民的后代,在1952-1972(日本与中华人民共和国
: 签订建交公报,并宣布台北和约效力终止年)间在台湾出生,他们会不会具有中华民国国
: 籍,所以身为后代也会具有中华民国国籍?(所以住在金马者可以投金马公投?)
中华民国国籍是采属人主义,
所以如果你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中华民国国籍,
你的父母依中华民国国籍法一样会有中华民国国籍。
但如果你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中华民国国籍是被中华民国政府强加的,
由于取得国籍的过程有瑕疵,在国际法上是不被承认的(事实上能用是另一回事),
你的父母依属人主义取得的中华民国国籍也会是不被承认的。
而也因为这样的国籍在国际法上有瑕疵,
所以即使住在金马也不能投金马公投。
: 我想应该很多人都会面临这些问题(版上很多人的爸妈都是在1952-72年出生的吧?)所
: 以想要请问一下,谢谢大家的不吝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