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君深夜晚安;
近日诸多争议文章引起板众讨论,老夫因个人时间有限反应太慢,先跟各位道歉。
参酌先前老夫公告之第一条草拟修正,多数板众予以支持,故此篇公告后即刻实施。
第一条
★ 本版讨论范围
(一) 本板为供讨论与公共议题有关之新闻、讨论、政策、心得与事务...等,
非公共议题之讨论,请移驾其他看板,违者删除处理。
(二) 违反普世价值之文章,板工有权视情节严重性,保留或删文处理。
(三) 推崇危害普世价值的政体、政府、政权、政党或任何组织,视同违反(二)。
(四) 普世价值内容请参考《世界人权宣言》、《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
此后若有违反者,即刻删文不另行通知。
musashi0839 常山七次郎 敬上
作者:
onelove (一拉)
2014-06-14 00:33:00忒推错字
作者:
timshan (仲轩)
2014-06-14 00:37:00违反只删文太轻了吧@@我认为挑衅以外的集体名词或许也该纳入板规所规范的范围打错 是"挑衅意味"不是"挑衅以外"譬如:吱吱、蛆蛆、中国台北(将我国矮化为中国的一省)虽然不是针对明确的个人 但是这种集体名词很容易就包含到版友,那这样是否应该受到规范?
最好不要,不然前几篇的嘘XX文大概有不少人会被罚。
作者:
timshan (仲轩)
2014-06-14 00:41:00"既往不咎",板规修改后才适用。如果真的要提高讨论品质那我想这点应该要纳入,至于未来出现新的挑衅意味的集体名
作者:
timshan (仲轩)
2014-06-14 00:42:00词,就让版友投票决定。
作者:
onelove (一拉)
2014-06-14 00:42:00我支持tim大
作者:
timshan (仲轩)
2014-06-14 00:43:00既然是这样,那我想这样应该符合一般性原则吧?
现在吉祥物们钻的洞就是tim提到的部份 攻击大群体非单人
作者:
leontj (leon [D)
2014-06-14 00:44:00禁用简体字
我也认同这个应该要加进板归 但应该会归类在违规部分吧?
下面的嘘文我猜应该也是攻击大范围而非针对个人对吧?
作者:
timshan (仲轩)
2014-06-14 00:46:00所以这条规范必须既往不咎,而且一体适用。谩骂中国人的词也该纳入。
作者:
onelove (一拉)
2014-06-14 00:46:00他们的挑衅词多有贬义,但我们的都比较中性,所以纳入也没关系
作者: none024 2014-06-14 00:50:00
支持禁用简体字,只要违规就该水桶!
作者: imfeather (阿贵) 2014-06-14 00:50:00
禁用残体字+1
作者:
timshan (仲轩)
2014-06-14 00:50:00我认为若真的要禁挑衅的集体名词,426当然也该禁,这当然m
我站在言论自由的立场上认为不攻击特定者不该处罚。既然不是针对特定人物或明显目标伤害,这样的标准怕是会有点浮动。虽然我理解希望看到更优质的讨论的动机就是了。
作者:
sck921 (The Fate)
2014-06-14 00:55:00浮动是正常的,又不是机器人,如果自由无限上纲何需板工?
作者:
timshan (仲轩)
2014-06-14 00:55:00strangegamma 那你认为闽南狗、外省猪这种词句适不适当?
不适当,不过无法确定真的踩到了伤害他人的底线阿。我的意思是,规则就是一条底线。浮动会造成不严谨。
作者:
timshan (仲轩)
2014-06-14 00:57:00那如果有人提出异议,认为我身为这个族群的一分子受到伤害那这种不适当的词句是不是该遭禁?
作者:
timshan (仲轩)
2014-06-14 00:59:00或者说打出这类词句的人是否应该受到惩处?因为有人受伤了
作者:
onelove (一拉)
2014-06-14 00:59:00但426可以是'是啊陆'。没有贬义
作者:
smtp (smtp)
2014-06-14 01:00:00只有删文, 你会很忙~ XD 不过既然板主都不怕忙了,那就先看看.
作者:
timshan (仲轩)
2014-06-14 01:00:00426是死阿陆仔 并不是"是阿陆" = =
426也能解读成死阿陆 而且我觉得这种解读应该占大多数就
作者:
timshan (仲轩)
2014-06-14 01:02:00我想常见的作成表列应该没问题,至于新创名词在未来公开讨
作者:
sck921 (The Fate)
2014-06-14 01:03:00如果之后有问题的话,尺度再来讨论啊,现阶段就是有必要加
作者:
timshan (仲轩)
2014-06-14 01:04:00那就看他们怎么发挥他们的创意了(眼神死)
作者:
sck921 (The Fate)
2014-06-14 01:04:00至少这是众人所期待的一种尝试。
作者:
Ratalie (Ratalie)
2014-06-14 01:05:00么打成么 并打并 永久水桶
作者:
timshan (仲轩)
2014-06-14 01:16:00永久水桶有点太严了,适当的水桶应该就可行。
作者:
timshan (仲轩)
2014-06-14 01:18:00因为本版板规要处以永久水桶还要累犯四次才行...~"~
作者:
TName (真相就是指路灯 时间到了)
2014-06-14 01:36:00推 先上一个新版规 之后有需要再讨论新增就是了 步步完善
作者:
aimify ( 愛米飛)
2014-06-14 02:04:00推~
国民党"曾经"严重违反普世价值,所以推崇国民党也是触犯版规囉
作者:
lamda (钢琴加吉他)
2014-06-14 05:26:00我认为板规要从长计议 越重要的越要谨慎讨论急事缓办 欲速则不达 见小利则大事不成 在重大议题上充分讨论 凝聚共识是非常重要的 讨论到没有新观点出现后也许汇整各观点进行投票 再订出管理办法这想法如何?
作者:
lyu0001 (乡民1号)
2014-06-14 09:50:00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