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把台湾和香港联系起来,那我也说两句,关于宪法,无非三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民国宪法,和香港基本法,再加一个,中英联合声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我就不说了,反正你们也不想听
根据中华民国宪法,正如,烦!停!所言,谢长廷背书,这是一中宪法
言下之意,两岸属于同一个国家,而这个国家,叫做中华民国
至于香港基本法,那是很清楚的,基本法第四十五条
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实际情况和循序渐进的原则而规定,
最终达至由一个有广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员会按民主程序提名后普选产生的目标。
由 提名委员会 提名
有些人不喜欢基本法的,他们可以去看中英联合声明
行政长官在当地通过选举或协商产生,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
事情就是这个样子,我完全理解有些人不喜欢宪法,喜欢冲撞挑战
不过,违宪的人也要承担违宪的政治后果,究竟有多少人打算违宪,这是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