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拉倒孙中山铜像 蔡丁贵等8人被起诉

楼主: ArrancarnNo4 (4号)   2014-06-11 15:24:47
Y※ 引述《xalcard (小心眼的后果)》之铭言:
: 这篇让我了解到刑法的神奇
: 刑法160:意图侮辱中华民国,而公然损坏、
: 除去或污辱中华民国之国徽、国旗者,
: 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罚金。
: 意图侮辱创立中华民国之孙先生,而公然损坏、除去或污辱其遗像者亦同
键盘律师来分析一下,这条罪考试的时候都不会去念
执业以后大概也不太会碰到
而且有脑袋的法律人都很赌烂这条
最简单的方式就是抗辩自己没有侮辱孙中山的“意图”
看你是觉得这个铜像放错地方或者你其实是要抗议国民党而不是针对孙中山
基本上这条是恶法没错,应该删除才对
: 刑法138毁损公物:
: 毁弃、损坏或隐匿公务员职务上掌管或委托第三人掌管之文书、
: 图画、物品,或致令不堪用者,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 如果不小心踢到立法院这种机关的大门 或是围墙不小心撞掉一角
: 做出这种破坏"公物"的动作的话
毁损罪不罚过失犯,所以你可以抗辩我不是故意的
基本上除非真的被拍到很明显的故意破坏,不然你都可以抗辩是被人推过去撞到
或者不慎失足撞坏,不然就“我只是想把门踢开,谁知道天生神力把门板踢破了。”
而且现场那么多人,很难抓,除非要硬凹大家都是共同正犯
不然基本上大部分太阳花伙伴应该都没事啦
: 法官要判你五年应该是可以的 照这字面上看来
不会判到5年啦,窃盗罪5年以下但超多窃盗罪都判6个月而已
初犯又无前科,如果法官有良知的话
大概就缓刑吧
: 所以说 太阳花这些人可能都将要面临毁损公物五年以下徒刑法条的追杀
: 希望大家有朝一日都不会被这神奇闪耀的刑法给闪到
: 不过非暴力抗争很容易就会碰撞到毁损公物这个条文
: 日后该怎么预防与回避呢?
其实重点不是最后判你几年
是诉讼的过程非常麻烦,就算到最后判无罪,你的生活也大大被影响
这才是政府大量追诉的目的
一般上班族有办法这样玩吗?恐怕很难,政府就是想用法律途径制造沉默螺旋罢了
: ※ 引述《PTTfaggot (...)》之铭言:
: : 拉倒孙中山铜像 蔡丁贵等8人被起诉
: : 2014-06-11 10:32
: : 〔记者黄文锽/台南报导〕“公投护台湾联盟”总召集人蔡丁贵,于今年2月22日下午1时
: : 许,率数百名支持群众,将汤德章纪念公园内孙文铜像拉下,并将铜像弃置在公园内,台
: : 南地检署透过蒐证及现场监视影带,传唤62人到案说明,检察官认为罪证明确,今日上午
: : 将蔡丁贵等8人以毁损器物及“意图侮辱创立中华民国之孙先生而公然损坏、侮辱其遗像
: : ”罪,提起公诉。
: : 至于铜像,因为不属古蹟范围,因此台南市政府在去年年中以孙中山铜像基座毁损,打算
: : 将铜像迁往他处,引起蓝绿阵营对立,反对与支持拆除铜像者,各陈立场,蓝营甚至还在
: : 圆环内扎营守护。
: : 纷争在今年2月22日达到最高点,蔡丁贵等人爬上铜像,以绳索綑绑后,由20多人用力拉
: : 扯,将铜像拉倒,并在铜像喷上“ROC OUT”、“KMT DOWN”等字。
: : 事后,台南市政府以毁损公物罪嫌,控告蔡丁贵等人,检方侦讯后,起诉蔡丁贵等8人,
: : 至于市府所提蔡丁贵等人还涉及文资法相关刑责,检方侦察后,认为铜像非古蹟本体,因
: : 此这部分不予处理。
: :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1028400
: :
作者: xalcard (小心眼的后果)   2014-06-11 15:26:00
推 法律课是大家需要的 还请各位键盘律师不吝指导因为理工科背景出身的对法律概念恐怕比较不熟
作者: DRIariel (荷恬甜)   2014-06-11 16:12:00
竟然有这条..
作者: orzmaster (哈榭尔)   2014-06-11 16:23:00
作为机械系毕业的鲁蛇,个人对法律的了解也只是原则性的
作者: gyboy74   2014-06-11 17:48:00
还是要靠法官撑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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