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esolve 水桶14天

楼主: musashi0839 (常山七次郎)   2014-06-11 12:48:24
经板友检举,esolve直接人身攻击Kusari,指Kusari逻辑无耻。
违反板规第三条(四),水桶14天。
第三条
★ 文章内容违规、违反站规或法律之规范。
(四)于文章中有挑衅他人之语词或刻意制造纷争者。
★ 违反以上项目水桶两周处份,违反第八项若因手机或其他因素操作错误,
初犯可来信申请自检,违规案件板主得先行水桶,另于七天后统一公告。
作者: BingBaKing (冰棒王)   2014-06-11 12:52:00
XD
楼主: musashi0839 (常山七次郎)   2014-06-11 12:54:00
骂无耻跟骂干拎娘哪个比较能打动人心呢??
作者: huangwm (心中明月当空无丝云)   2014-06-11 13:03:00
嘿嘿这也行
作者: metra (没茶)   2014-06-11 13:41:00
才刚出桶又进去了XDDDD
作者: lkcs (缤纷之狼)   2014-06-11 14:09:00
莫名其妙骂的是逻辑而不是人
作者: MasterH (漸漸)   2014-06-11 14:27:00
逻辑是人讲出来,或是用其他方式表达出来的
作者: jushni (jushni)   2014-06-11 14:39:00
我也希望中国人别来,但骂的的确是逻辑而不是人,版主公正一点好吗?
作者: xalcard (小心眼的后果)   2014-06-11 14:54:00
公然污辱的话 如果是骂某人的逻辑 而不是骂某人的人格这样应该是不成立的 我虽然讨厌426粪青 但是执法也要小心 当你凝视著深渊时 深渊也凝视着你
作者: TheRock (就是这样)   2014-06-11 15:09:00
不太赞成,相较于指人恐怖分子只得个警告,esolve 也太衰
作者: anetha (很开心的笑:))   2014-06-11 15:12:00
理论上逻辑不可能无耻,所以无耻还是指人 指人的使用
楼主: musashi0839 (常山七次郎)   2014-06-11 15:12:00
跟你们中国人的政府比起来老夫已经公正太多了
作者: anetha (很开心的笑:))   2014-06-11 15:13:00
但是考虑到对言论自由的尊重,这条线不要抓那么紧比较妥当~版主辛苦了,但是我们既然是民主国家,我们就要做出格调五毛在中国无法享受的言论自由,在台湾可以有,这就是台湾如果是洗文、闹板这种形式上的问题,可以视版务需要规范但是对内容审查就要多注意界限~ 但真的感谢版主的付出!
作者: lkcs (缤纷之狼)   2014-06-11 15:18:00
五毛是不是人格的一部分?
作者: iree (iree)   2014-06-11 15:54:00
五毛有自己的人格?
作者: giabu (男性女乳症末期)   2014-06-11 16:42:00
不赞成这个结果。公共事务版应该有更开放的言论空间
作者: ABBI ( )   2014-06-11 16:43:00
26言论不受台湾法律规范,我觉得可以严ㄧ点
作者: giabu (男性女乳症末期)   2014-06-11 16:43:00
我们如果要建立一个更好的新国家 就必须经过与反对者深入且漫长的对话 一点点情绪的语气应得到容忍(何况我方也不见得语气总是和平理性啊) 言论自由的红线 宽总是比严格好
作者: ABBI ( )   2014-06-11 16:46:00
我觉得这算人身攻击,因为很伤人对方觉得被攻击也可以检举不是?
作者: giabu (男性女乳症末期)   2014-06-11 16:49:00
如果对方检举 我的意见一样 不太过份的情绪语言要包容
作者: Ratalie (Ratalie)   2014-06-11 16:52:00
帮暴政屠杀人民行为护航的可不可以桶到64平反的那天
作者: Kusari (锁)   2014-06-11 23:11:00
被攻击的当事人来说几句话:对要不要桶es我没意见,但"因为他骂的是我的逻辑非我本人"而认为对方不是在对我人身攻击,说实在的我认为这是诡辩我的逻辑难道非我本人的一部分? 那以后人身攻击时只要随便附加个无关紧要的部份(例如吴wego的小升升真是无耻)就可以逃避人身攻击的责任吗?逻辑这个概念本身没有任何道德的问题,是"使用"逻辑的人才有
作者: sunray100   2014-06-11 23:44:00
中国人很爱人身攻击 去两岸版看看就知道了
作者: aimify ( 愛米飛)   2014-06-12 00:48:00
推当事人现身说法!
作者: Kusari (锁)   2014-06-12 01:02:00
另外情绪性发言不是不能令人容忍,而是必须伴随着沟通的诚意es在文中甚至表明"只要替柴玲说话就是令人发指"这种单方面的武断判决加上人身攻击,是为了对话而来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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