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denpasa (tony)
2024-11-16 17:51:32事实经过:我控告某甲刑事侵占金钱,检察将开侦查庭,
我预备不和解控告到底,请问
问题:
1.可否请检察官直接提起公诉?
2.法官开庭前,若与对方达成和解,
应告知检察官或开庭时告知法官?
3.若法官开庭时未和解,可否提出
刑事附带民事求偿?
4.刑事附带民事求偿之诉状应于何处
取得?如何书写?有无范本可参考?
或者可自哪种管道取得法律扶助资源?
有否志工律师可以帮忙?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