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经过:
长辈在私下聊天时,提到前议员欠钱,当时人数约4-5人
结果也不知道被谁传出去,现在前议员告长辈妨碍名誉
今早收到传讯单,要去做笔录
问题:
1.虽然长辈已经知道是什么原因被告,但是否可以先装不知道,等待警员拿出证据后
再告知详情
2.前议员如果是听某人说 "长辈私下说你欠钱",没有直接证据(例如录影录音),
只是听谁说,这样可以告妨碍名誉吗?
3.这是我有点疑惑的地方,如果前议员告长辈妨碍名誉,是要准备什么证据才能
让警察接案?还是说只要我觉得就可以去警局报案?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