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 房屋买卖卖方不卖了

楼主: enjoyispower (阿卡)   2022-11-14 12:23:23
事实经过:
今年度6月份透过某房仲介绍,购入一间41年中古屋,当日即下斡旋金,
隔日就进行签约,并如期将10%签约间汇入履约专户。但当初因卖方因新屋工期因素,
约定111/12/31进行交屋,不料,于111/10接获房仲通知卖方不卖了想要解约,
我方多次请房仲转达无意解约,若对方坚持解约,请依照合约内容赔偿违约金,
11月初接获卖方寄出的律师存证函,内容为因房仲疏忽未给予正确资讯导致低卖,
导致此合约无效,需要解约。
上周正式与卖方安排见面,当日是卖方的女儿及儿子代表出席,
见面过程卖方只是一昧指责房仲无尽到告知周遭时价,并未给予适当的售价建议,
导致他们低卖,所以合约无效,双方都有受到损失,所以需要跟房仲求偿。
但完全未提及与我方解约及赔偿金事宜。事后经房仲询问卖方,卖方坚持他们是受害者,
故完全不想支付赔偿金,顶多就是帮忙支付2%我方的仲介服务费。
目前房仲态度就是,他们服务已经到签约时就结束,现在顶多就是售后服务,
帮忙转达双方意思。
问题:
1.我方到合约订的12/31交屋前,是否有需其他做为?
 如:12/31交屋前寄发存证信函,告知对方准时交屋。
 或是只能在12/31对方不履约时,才需寄发存证信函。
2.若届时到12/31卖方坚持不履约交屋,未来须走到调解委员会甚至讼诉,
 那目前需要留下任何证据作为未来使用吗?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作者: wakamur (hi)   2022-11-14 13:55:00
卖方已经寄律师函拒绝就不必等交屋期了,你要保留证据会建议拿对方律函找律师回复律函会比较慎重原则如你上文按契约约定主张即可 但建议找律师讨论因为这里契约解释你面对是律师不是一般民众
作者: hsinyeh (hsinyeh)   2022-11-14 14:32:00
对方都拿枪对着你了 你还在电话问功夫...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22-11-14 16:05:00
电话问功夫究其结果是有效的阿
作者: badiverson (嘲笑的梦想才有实现价值)   2022-11-15 15:29:00
你要的是找律师而不是问版友。
作者: jachan (该闭嘴了)   2022-11-16 15:20:00
我以为房仲要服务到契约执行完成。这房仲是哪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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