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经过:
征求类别: 求助
地点: 永康区
薇薇安娜这间按摩spa要在十一月关闭,
会员储值数万到数十万不等,
用几百元价值的东西,(网络查得到售价)
要求会员以数千到数万价格更换!
觉得有恶意倒闭 诈欺嫌疑!
店面一晚上陆续很多人来,也有人报警,
店面小姐一副跟他无关,甚至经警察请他联系经营者,
他说他不愿意,会被骂,电话是个个资,不给警察!
店面继续经营!?继续帮其他客人按摩、储值!?
问题:
低价物品要会员以高价抵换,
有高于化妆品公司(台酒)定价数倍的情况,
是否为诈欺?
警察能否阻止他们继续这样的行为?
找消保官有用吗?
该店家没有依照 瘦身美容定型化契约应记载及不得记载事项 第九条
消费者以全额预付方式给付对价,且金额逾新台币五万元者,或依继续性瘦身美容服务按期
给付,累计未接受服务及未提领商品之预付金额逾新台币五万元者,企业经营者应就超过金
额之部分,提供履约保证。
跟卫生局检举有用吗?
感谢大家帮忙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