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经过:
因为近期的政治相关事件,
觉得某律师对该事件的评论荒腔走板,
自己讲的话前后都对不起来,
所以去了他的事务所页面留言,
然后就被回复了:
https://i.imgur.com/Njj0BLe.jpg
问题:
先抛开政治立场,
我是认为我的评论并没有辱骂字句,
且该律师应该算是公众人物,
所发言词应可受社会大众合理公评。
但该业主回文中充满情绪辱骂字句:
“人品恶劣”、“卑鄙”,
且网络讨论区为非限制对象的公开场域。
请问这样否成立公然污辱?
纯问法律,希望不要歪到讨论政治。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