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经过:
亲戚们最近出售高雄一块土地的持分给建商(有亲戚不卖),
仲介签约时告知那块土地上有间老旧祖厝没有
办继承(未保存登记), 虽有税籍,但已无纳税必要。
仲介已办完土地过户后说那间房子也需要按持分过户给建商,
故去办了公有继承,希望要卖持分的亲戚说服那个不肯卖持分的亲戚
也提供印鉴证明去办房子分别继承然后移转房子的持分给建商。
不卖的亲戚当然不肯配合,
现在卡在房子未能分别继承这件事情上要卖持分的亲戚们迟迟无法拿到卖土地的钱。
请问可以用法律诉讼主张分别继承吗?
或有其他方式可以解决这个房子过户问题? 请再给个方向 谢谢协助
问题: 要怎么处理房子办分别继承这件事或者能让房子这件事不再成为仲介未能完成
过户的问题,亲戚对仲介已开始有不满
先感谢各位帮忙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作者:
wumike 2022-06-09 21:49:00合法的方式是分割共有物,请法院走变价分割,非法的方式就要常看古蹟审议新闻就能体会...
作者:
yuusnow (猫奴小主管)
2022-06-10 19:04:00诉讼分割共有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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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garain (HNY 2010)
2022-06-11 09:47:00你合约标的有包含地上物吗?不然为什么要过户地上物不管他的名目是构造物地上物有无税籍等等 问题都是你的买卖合约标的是什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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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usnow (猫奴小主管)
2022-06-11 16:44:00办继承没有被卡住的,直接问律师,接下来应该是要分割继承(之前以为是已经公同共有了,但看起来应该是都还没有)那就直接诉请分割继承,标的物就是那栋未办保存登记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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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garain (HNY 2010)
2022-06-11 17:22:00没办继承 那顶多处于公同共有阶段吧 谁也不能买卖关键还是要怎么达到分割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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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ka 2022-06-12 21:47:00这问题应该建商跟你买的时候就要问清楚了吧不可能建商没有法务要你上PTT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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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usnow (猫奴小主管)
2022-06-13 14:43:00分割继承是分割遗产没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