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ime5566 (天团56)
2022-06-09 13:23:13事实经过:
家中有一块土地在过去因为纠纷
目前拥有土地产权,但地上权是设定在过去有纠纷的人手上,现在他搭建铁皮屋做使用
这个地上权经法院判决每年要付给我一笔租金,然后他们每年会在不一定的时间,用邮寄本
票的方式到我们的住址付前一年的租金。
问题:
想请问两个问题
1. 不久后计划搬家,因为不认识这个付款人,也没有联络方式,每年也不确定他们什么时?
会寄本票过来
想请问有什么正规的法律方式能通知他们更改寄送地址呢?
要是透过寄信的方式,寄到对方的户籍地址通知更改地址,但最后对方依旧没有更改寄送地
址该怎么办呢?
2. 对方要是超过某一段时间一直没付钱,我能通过诉讼的方式涂销地上权吗?
又或是因为我地址变更,已经通知他们后,在新地址没收到本票,这样也能有什么保护自己
权益的办法吗?
先感谢各位帮小弟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