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经过:
各位前辈好
最近真的歹年冬需要上来求助
小弟的公司位于办公大楼中
一楼是便利超商
持员工证消费可以打9折
前些日子我和同事下去买午餐
因为没有带员工证
就和同事一同排队并在结帐前把便当拿给同事一起结帐
结帐完就在店员面前把我的那一份拿走
此时被店员喊着要我出示员工证
我说我没带下来
他就很生气的说我这样不合规矩是诈欺
并打电话报警
警察来了之后店长也出现了
向店长解释后店长没有想要追究
但店长表示该店员是身心障碍保障名额
店长也拿他没辙
当下警察登记大家身份和事情经过(笔录?)后要我们在上面签名就放我们走了
问题:
1.回去翻了条文好像在诈术的定义上满模糊的,不知道诈欺罪成立的机会高吗?还是我触
犯的是其他法条?
2.若会成罪,有办法让同事全身而退吗?感觉对他很抱歉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