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heibow (危 险 心 灵)
2021-12-30 11:11:48事实经过:本人于今年四月被告知会获得一笔签约奖金
四月中的时候看到合约书的纸本(标题是写"承诺书")
当时我在乙方处签名 但公司还没用印又拿回去
后来到了5/5我发现进帐的金额和合约书上所写的4N有出入 只有3N而已
写信给了拿合约给我签的HR 她后来请财会打分机给我
财会说因为作业上的疏失 所以其实公司本来就只有要提供两年3N+3N的签约金给我
后来大约5/10左右用印完的承诺书回来了
上面4N的地方被原子笔划掉改成3N 上面有财会人员盖章
以下是承诺书内容(人名公司名日期金额为虚构 其它是原文)
承诺书
立承诺书人
XX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heibow 君(以下简称乙方)
兹因工作奖金一事,甲乙双方承诺内容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双方承诺
甲方承诺给予乙方工作奖金,乙方则承诺持续为甲方工作二年。
二、工作期间与工作奖金
乙方承诺工作期间为二年,其计算年度与工作奖金数额如下所述:
(一) 第一年度:民国110年05月01日起至民国111年04月30日止。
工作奖金:新台币4N元。 甲方给付日期:民国110年5月5
日
(二) 第二年度:民国111年05月01日起至民国112年04月30日止。
工作奖金:新台币4N元
。
甲方给付日期:民国111年5月5日。
三、工作奖金之返还 (一) 在本承诺书第二条所约定之承诺工作期间二年届满前,乙方如
有离职或留职
停薪之情事(非自愿离职除外),乙方同意将依同条约定之已受领之全数工作
奖金于离职或留职停薪前返还予甲方。
(二) 倘离职或留职停薪时甲方有尚未给付予乙方之薪资,乙方同意其得抵扣应返 还之工
作奖金。如仍不足,乙方仍应依本条内容进行返还;如有賸余,甲方
应依正常发薪程序给付予乙方。
四、保密义务
(一)乙方对于本承诺书之内容,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泄漏予他人。 (二)前项保密义务,于本
承诺书期间届满或终止后仍永久存续。
五、保密义务与工作义务之违反
乙方如有下述情形时,乙方同意依甲方 (一)违反本承诺书第四条之保密义务。
要求返还一部或全部之工作奖金。
(二)重大违反工作义务之情事,如重大违反与甲方签订劳动契约、重大违反甲
方工作规则,或其他违反法令且情节重大者。
问题:公司片面涂改金额部分没有乙方(我)签名表示同意
如果我离职能否主张公司在5/5发放的3N并不符合原本双方同意的合约 已构成违约
因此我在离职时不必返还3N的奖金??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