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经过:
代友询问
母亲过世留有房屋、存款定存、退休金。
但是存款定存被姊姊盗领一空,退休金也被冒名向劳保局申请提领走
房屋部分也被占用拒不处理也不办理分割继承。
以上就算了,姊姊还透过法律扶助的帮助向本人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返还代垫扶养费两百多
万
声称扶养母亲20年。实际是姐姐全家是肯老族,一对夫妻及两个小孩日常花费都是母亲在
付。
一审因为不懂法扶机制所以向朋友借钱打我被告的官司,以及我告他伪造文书。我被告的
部分我胜诉后,法扶又帮助姊姊继续上诉。逼得我不得不也去向法扶申请扶助希望法扶能
助我打我被告的二审以及处里房屋变价分割的官司(重点是希望能代垫高额房屋裁判费的
部分并愿意拍卖后返还)。
结果我这个被害人反而被拒绝,法扶只愿意帮我写一次诉状理由是案情单纯。经过申覆后
法扶维持原决定。意味着我必须办法付这几个官司后续的律师费及房屋几十万的裁判费。
本人有强迫症十多年来没有工作生活都靠友人接济,也无法出入陌生的密闭空间所以要上
法庭对我来说是一种精神心理上的折磨尤其是有新冠之后。
问题:
法扶帮了加害者却拒绝了我这个被害者,请问当我被法扶拒绝后我还有其他的救济方法吗
?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