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 持分的土地被占用

楼主: talkthetruth (Miceal)   2019-07-20 21:34:12
大家好
我们家有一块空地
被政府划分为道路用地
被四个人a,b,c,d 持分
前阵子发现被人从民国89年占用至今
一开始是盖铁皮屋
去年竟然开始开店做生意
因为税单金额增加而被其中一人a发现
但因为四个持分人感情不睦
彼此很少来往无法联络上
所以想请问如果想提告不当得利或是侵占的话
可以不经其他持分人的同意
单独提告吗?
又如果a向占用人谈租金
土地占用人愿意支付租金给a
日后其他三人bcd 是否有权利要求a平分租金呢?
还是bcd 应该要向占用人提告?
假设a愿意分摊租金给bcd
a可以要求bcd支付以前跟占用人诉讼的处理成本吗?
如果有不详细之处欢迎大家提问
谢谢大家
作者: taoist9999 (键盘地政士)   2019-07-20 22:33:00
本件涉及刑法第320条第2项窃占罪之行为,因适用修正前之刑法第80条所规定之追诉权时效期间为十年,又实务见解认为窃占罪为即成犯,追诉权时效自窃占行为完成时起算,因此本件之追诉权时效业已完成。本件检察官应依刑事诉讼法第252条第2款为不起诉处分,若已起诉,法院应依刑事诉讼法第302条第2款为免诉判决。上面说的是刑事部分,民事部分有空再写或请网友补充。
作者: eten (eten)   2019-07-21 01:27:00
民事用§821+§767+§184(追讨5年租金) 可以单独起诉但诉之声明土地要返还给全部四位持有人5年租金部分也是要给全部持有人 持有人怎样分租金诉讼外的事
作者: Yyyyyy   2019-07-21 21:17:00
有持分就能单独提告了 标的物返还全体 租金依比例求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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