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JyJian (生人勿擾內有惡人)
2019-07-01 00:11:04事实经过:
这几个月因为有汽车一直在机车的停车出入口红线临停,造成机车出入不便
已经直接拍照后线上检举交通违规很多次,但是违规当事人依然故我
(照片都是直接上传,没有在网络公开)
最近就被违规当事人直接在停车处堵著,说他观察了很久知道是我检举他的
直接呛声说再检举他一次,他就要请律师到法院去告我
(检举红线临停的照片有时会拍到当事人,当事人就说有拍到他,他受到侵犯)
问题:
请问违规人可以因为违规照片有拍到他就反告检举人吗?
稍微网络查了一下可能会被用告的点是肖像权(人格权? 隐私权?)
大抵都是拍摄者在未经被拍摄者同意下就以他人作为对象而摄影,再公开散布构成侵害
或是以营利目的使用他人肖像
但是违规检举都是直接上传警政网站,警察制成罚单后直接回到违规人手上
在马路公开场合拍违规,也没有将拍到的违规人公开在网络上
检举交通违规也没办法赚到任何一毛钱
还会构成侵害要件吗?
(是有看到肖像的作成。如拍摄作成本身就算是侵害行为,不一定要公开或到处传播才算)
如果对方只是想告爽的,就是要请律师让人跑法院造成不便的,这样法院也会收吗?
或是说,还有其他可以被告诉的点呢?
像是被罚款觉得不爽要求精神赔偿之类的?
先感谢各位帮小弟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