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其他] 地上权

楼主: mt580 (K.R )   2019-06-08 23:19:25
结果一审在简易庭~~判决日期一直改
然后法官很可笑问出庭的共有人~~~是否愿意赔偿地上权人
当然大家不可能陪阿!! 怎么有这么离谱的判决??
然后我方律师居然没有当面提出辩驳! 反而说了一句令人无言的话语~~
说什么"法官怪怪的..不到五分钟就决定此案不用理赔~~并预计6月底判决出炉"
我方律师当面没辩驳..事后才要书面资料给法院?? 有没有递交给法院谁知道??
还单方面告知~~转述判决应多少赔地上权人~~这是再演哪出? 这很明显都安排好的桥段!!
况且我方律师还收了两案的钱~~地上权一案!! 所有权一案~~
主张所有权和地上不要在同一土地上! 或是你要所有权在地上权上面~那要补偿金阿
这些通通没有!反而顺其他共有人的意思~~如此草率判决~~真令人无法苟同!!!
为何当初判决日期为何可以一改再改?? 后续的判决十分不公平阿
不知该如何再上诉? 换律师? 或是有其他更好的建议!! 麻烦能予告知~~ 感谢!
※ 引述《mt580 (K.R )》之铭言:
: 事实经过:
: 亲戚于20几年前于某地上,有数个持分共有人,其中舅母设有地上权
: 经法院判决为"无租期"无租金"之地上权~ 一直持续至最近
: 问题:
: 1.去年该地的其他共有人欲进行分割,那是否赔偿地上权人?
: 2.若有赔偿其金额如何计算??
: 3.其近年因设有地上权导致地价较地而购地,舅舅取得部分所有权
: 那若其他共有人执意要将地上权人和所有权人混同,是否得宜?
: 为何不是其他共有人分到地上权所设定的土地上? 而我方该如何处置好?
: 4.若我方律师认同对方的立场,其他共有人补偿我舅舅所有权,套在该地地上权的损失
: 那是否合宜!
: 5.若我方不认同此作法,那是否还有办法补救?
: 先感谢各位能帮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 还请能协助解惑~~感谢各位!!
楼主: mt580 (K.R )   2019-06-09 07:57:00
原告不是主张833-1~是主张混同~唆使地上权人去买土地更何况833-1所主张种类和利用状况~我方很充足!!已从民国20~30年就盖有类似三合院的地上物~且有缴交水电费民国80几年才去声请地上权设立并获取胜诉!如何终止地上权?所以原告主张民法833-1更本无法成立??凭什么判决我舅舅和舅妈同地?何不是判其他共有人在地上权上法律只规定地上权和所有权人不可以是同一人~没说夫妻不可?法官这样草率判决~我方律师如此行径! 这很明显都谈好了?更正~~刚刚有要到"民事陈述意见状" 做下列补充确实主张民法833-1 但原告不是告"地上权人" 这主张如何适用另外地上物为建物有增建改建超过60年有一定经济价值民法840也有明文规定...可见法官草草结案!! 意图明显~~
作者: vincentix (吠雯王)   2019-06-09 02:28:00
没有可笑都很合理啊…不想了解拿钱换比较方便
作者: taoist9999 (键盘地政士)   2019-06-09 00:10:00
不懂就去找懂的律师。如果连民法第833条之1都不知道的话,我也不晓得要说什么?
楼主: mt580 (K.R )   2019-06-08 23:48:00
当初地上权判决是无租期的~也获得胜诉!所以没存续期间问题?更何况金额谈不拢~怎么可能会去涂销??民果八十几年地上权判决确立胜诉~如今其他共有人欲分割!在理赔等金额谈不拢的情况下~才诉诸法律的!
作者: taoist9999 (键盘地政士)   2019-06-08 23:44:00
你们应该要先定地上权之存续期间或终止其地上权,等地上权登记涂销之后,再来分割。几十年的东西,你要一步登天,又不肯付钱,当然搞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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